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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你会有更美好的下一段(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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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

毕业那年徒步去拉萨

2012年我大学毕业,毕业前的散伙饭上,我跟同学说打算徒步去拉萨。他们送我三个字神经病。

但那个7月,我还是背上行囊出发了。我揣着实习攒的3000元钱,背了帐篷,旅行包里塞满了各种出门必备的物品衣服鞋帽、洗刷用品、压缩饼干矿泉水、感冒药,甚至带了馒头。

收拾好行李,我到老杨家转了一圈。老杨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兄弟,但是腿有残疾,只能坐在轮椅上。老杨画了幅自画像,叫我把这个“他”也带去西藏走一趟。

出发前,我还特意找了算命先生。老人眼睛快睁不开了,悠悠地说我八字过硬、不同凡人,西去的路上定会畅通无阻。

果然,我的确不同凡响,不该遇到的全遇到了,半路恨不能雇几个小孩砸他老人家的脑门儿。

从四川出发,刚到雅安就遇到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大爷,热心指点我去318国道的方向。但不知是他听错了还是指错了,我迷迷糊糊地走向了108国道,白白走了三个小时,遇到一群跟我一样走错路的人。

记忆深刻的是一个叫西瓜的深圳妹子,从成都到康定一路都是裙子配高跟鞋走过来的,说要用自己的方式去拉萨。高跟鞋的后跟虽然不是特别高,但是能在斜坡健步如飞不喊累的,我的确是第一次遇到。后来在康定离别之后,听朋友讲,最后她除了裙子换成羽绒服之外,高跟鞋一路穿到布达拉宫。

剩下的就是老狼、我跟道哥。道哥之所以有这个绰号,是因为他长得像《疯狂的石头》里的道哥,胖乎乎的,眼睛眯成一条线,外表猥琐,内心放荡,唯一一件宝贝就是内存8G的山寨iPad版MP5,里面装满了各种岛国爱情动作片,一路上不住地给我们讲成人段子,说话时总是一句一个蛋疼。

去往理塘的路上,偶遇两只四眼狗路边交配,藏区的野狗都长有藏獒般的眉毛,当地人把它们称作四眼狗,生性凶猛。这种事情正中道哥的胃口,他兴奋地掏出相机,奋不顾身地冲过去照特写,只听咔嚓一声外加一闪光,瞬间惹怒了四眼狗,我们还没等回过神来,道哥已经被扑倒在地。我们赶紧抓起石头打狗,但慌忙之下,石头没扔到狗反而撒了道哥一身。

道哥很快被警察送去雅江医院,临走跟我们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以后再也不蛋疼地开闪光了。”

我跟老狼继续前进,理塘到巴塘,100多公里,天已经半黑,身上所有吃的也都送给了藏族小孩,饥肠辘辘之后便是绝望,以为要光荣地露宿在大草原。就在这时,我忽然发现远处几个藏族牧民在搭帐篷。我俩像是看见了救星,厚着脸皮准备去借宿,但还没等把扎西德勒喊出口,一位藏族大哥就径直走过来说“前面有贼的嘛,太晚了在这儿住下的嘛。”

我们愣了愣,边道谢边迫不及待地进了帐篷。放到以前,我必定会想哪有这么好的事?有阴谋!但大哥一脸纯朴,实在无法勾起我的“被迫害妄想症”,何况,旁边还有俩小孩和一个老婆婆!

一位藏族妇女正坐在草地上生着炉子,应该是他的老婆。藏族大哥跟老婆嘟噜了一段藏语,我们猜测那意思是家里来客人了,今晚上住咱家。妇女连忙起身,怕我们坐不习惯草地,把她们睡觉的床单铺在地面让我们坐,又去给我们打水做饭,做了个土豆丝炒牛肉。

之前在路上,我就两个愿望一是吃顿热腾腾的饭,二是有个地方睡觉,遇到藏族大哥忽然一步到位全实现了,我又开始默默怀念算命先生。当然,不能白吃白喝,我从背包里掏出山东的泰山烟递给他们,藏族大哥抽了一口,特别憨地说了句“这东西好的嘛!这是什么地方的烟嘛。”我说山东,他没懂,又问山东啥地方。这下我不会解释了,就说北京。他们顿时恍然大悟啊!北京好,北京好。说完小心翼翼地把空烟盒塞进口袋里。

藏族大哥叫吉姆,他两个儿子一个叫贡嘎,另一个叫桑耶,名字都是找当地活佛起的,两个名字都是西藏神山。吉姆大哥说他们是平民没有姓,只有贵族才有姓氏的延续。

他们的三个帐篷里住着全家族的人,几个人都给有钱人放牛。老狼一听他们生活艰难,二话没说把我们背包里的药品,甚至连洗发水沐浴液都送给了藏族大哥。当时我俩都很激动,把包掏了个底朝天,以致随后的几天却因为连感冒药都没有吃尽了苦头。

吃过饭,贡嘎跟桑耶两个小家伙在摔跤,藏族大哥拉我们去跳舞。我这辈子从来没想过能在青藏高原上扎营睡觉,更没想到能在草原上跟藏族牧民一起跳舞。老狼兴奋地趴在草地上打滚,我也恨不能跳得老高,还给老杨打了个长途电话,得意扬扬地说“我和藏民在跳舞呢,你听听!”

晚上入睡,外面下起了大雨,被子不够用,吉姆大哥就把被子盖在我们身上,自己铺着大衣睡。我们不肯要,他却根本不容推托,说自己“不要紧的嘛。”

虽然那夜风大雨疾,我们仍然睡了饱饱一觉。清晨,半梦半醒的我迷迷糊糊一个转身摸到了小花,才想起来,自己躺在草原上呢!我叫起老狼,准备不打扰藏族大哥偷偷走,却发现吉姆的妻子早就忙碌起来,原来他们怕我们路上没东西吃,特意做了几锅饼,热情地往我们包里塞。

在我的记忆中,不善言谈的老狼哭过两次。那个清晨,他边哭边大声喊着扎西德勒,一步三回头地和藏族大哥一家告了别。我们抬头看着远处的雪山、无尽的草原,还有带给我们无限温暖的白色帐篷,心底感慨万千。这些朴实善良的人,我们永远没有机会再见面了。

我和老狼继续往邦达赶,遇到了一对搭车的小情侣——小刁跟丹丹。他们是从青岛学校门口搭车一路过来的,说是为了去珠峰大本营私订终身。这让我跟老狼羡慕嫉妒,我总不能跟老狼牵手去珠峰吧。

到邦达时已经晚上10点多了,所有宾馆都满员。我们打算在公安局门口搭帐篷,小刁忽然提议说“不如今晚咱们花钱雇车去八宿,来一个夜闯怒江72拐!”

怒江72拐又称川藏99拐,海拔最低处也3000多米。小刁话音刚落我们就一片欢腾,四个人互相笑眯眯地看着对方果然,都是爱刺激的主儿。无论是徒步还是单车来西藏的,几乎没什么人敢赶夜路,更别提怒江72拐。我们打算冒险试试,但在当地找了一圈人,根本没人敢出夜车。这时走来一大叔,问“去八宿的吗,我这儿出车。”

大叔开的是丰田大越野,我们特别激动地上了车,但刚坐下我就后悔了。因为我突然发现他方向盘上不是丰田标志而是江淮。更惊悚的是,司机居然边开车边喝啤酒,酒味扑了满车。我假装关心地说“大哥,喝酒可对身体不太好啊!”司机却憨憨地回了句“没事,刚才两杯白酒早下肚了,过个小拐很轻松。”说完,他打开音乐,一个加速开到80迈,吓得我和老狼汗都快出来了。

进了72拐,山上下着大雾挂着小雨,司机大叔扎西却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一听音乐就兴奋,连拐弯都是60迈。毫不夸张地说,当时视野也就五米左右,扎西大叔不时刹车再喝两口啤酒,若无其事地回头跟我们聊天,方向盘看都不带看的。我跟伙伴们面面相觑,老狼忍不住在手机上敲了几个字给我看“兄弟,咱们几个今晚可能得留在这儿了!”

我脑海里瞬间想起父母、同学以及这20年里无数开心的事。我这个曾经天不怕地不怕的90后,终于知道了害怕的滋味。我闭着眼睛祈祷以后绝不奢望能有豪车、好工作,只要能让我活着回家就行,一定好好过日子!

睁开眼,我发现小刁不时地摸我大腿,估计他是快哭出来了,两眼直勾勾地看着司机扎西大叔,憋半天说了句“叔,咱开慢点儿就行,我们不着急。”扎西挥挥手说“不要害怕,你们听说过十八军吗,当年十八军进藏领头车的解放军手把手地教的我爷爷开车。我们家族的技术很棒的嘛!不信我给你来个漂移嘛!”

话音刚落,一个急拐弯,坐在车里我都能听到轮胎与地面剧烈摩擦的声音,感觉小命儿当场被甩出去了一半。我绝望了,打开手机写短信“爸爸妈妈,孩儿不孝,欺骗你们说是去四川玩,玩着玩着玩到了西藏,以前总是惹你们生气不听话,把我抚养这么大却没有报答你们。对不起,爸爸妈妈,爱你们!”

因为当时根本没信号,短信写好了就存草稿,打算出事的那一刹奋不顾身地把手机扔出去。

这条短信我一直保留到现在。大半夜在72拐看着醉驾大叔玩漂移的感觉,比坐过山车刺激得多,大概是我这一辈子都忘不掉的回忆了。

扎西大叔一路情绪高涨,边开车边跟我们讲当年每修一公里路都会死一个人,不时还用闪光灯照下拐角处的警示牌,警察提醒您此处葬身多少人、出了多少起车祸。

一个小时之后,车终于从72拐下来,水管喷车底部刹车片时,顿时升起一团蒸汽,可想而知我们这趟越野车坐得有多刺激。车安全抵达,我跟老狼松了一大口气,感觉捡回了一条小命。正当我们回忆刚才凶险时,忽然发现少了一个人丹丹居然睡了一路,醒来之后还说做梦梦到荡秋千……

从成都徒步走到拉萨,走走停停折腾了一个月,风景真的很美,更难忘的却是屡次的惊心动魄,72拐这种有惊无险其实隔两天就遇到一回。一路上,我认识了曾经绕着中国边境走了一圈的王哥,落户尼泊尔的狐狸,还有道哥、老狼、丹丹……当我终于到了布达拉宫,高举着老杨的画像请朋友拍照时,感觉头顶的大太阳仿佛直照进了心底。

走在去拉萨的路上,我曾经哭着想回来。可是回来后,又在心里哭着想重走一遍。那种感觉有点儿复杂,但我想,每一个徒步走过拉萨的人,都一定明白吧!

走过独自取暖的寒夜

我的家在一个小县城,父母都是做鞭炮的。从我记事起,家中似乎就比别人家更忙碌。父母脾气暴躁,跟鞭炮一样一点就着。他们还有个特点无论干什么都耽误不了吵架,任何一件小事都能让两个人大发雷霆。

因此,我没有什么美好的童年。放了学,小朋友们都可以出去玩,唯独我不行,我要给鞭炮插引线,从放学后就开始弄,一直折腾到深更半夜。家里有个搓鞭炮筒的木机械,吊在梁上,当时别人给我叔做媒,女方没见过那种东西,回去跟媒人说“那家人真穷,拴马桩放在屋里,人和牲口睡一屋。”

家里战争不断,我的心思也集中不到学习上,成绩始终上蹿下跳。高考完,我发挥得一塌糊涂。我清晰地记得,2004年7月,高校录取结束。整个过程对当时的我来说像凌迟一般,因为已经能够查到志愿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我眼看着第一志愿的大学、第二志愿的六所院校和我一一擦肩而过,心情一路坐滑梯似的跌到谷底。

在那样一个年纪,大学就是人生的全部出路,但我已经没有机会重来,因为我已经复读了一年,而且家里那年生出很大的变故,父亲和几个兄弟爆发了一场战争。从此亲戚之间都是怒目相对,恨不得看彼此的笑话。而我复读已经成了他们的笑柄,再复读一年,父母仿佛能预见到那种被打脸的感觉。因此,成绩出来后,父亲直接说,再复读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了,不管调剂到什么学校你也得去上!

可以说,我是被逼着踏上了求学路。

我被调剂到苏北的一座小城——张爱玲和白先勇都曾在小说中写过的一个荒凉之地盐城。9月,我坐了一夜的大巴车,看到视线里的红瓦白墙的平房大院变成青灰色的楼房,心情也逐渐调成了同一色。那所学校好小,假模假式的样子,想到后面四年就要在这里度过,那种感觉就像后来去户外运动时,站在山石的狭缝里看黄昏慢慢掩上来。

入学后,因为孤傲,我拒绝融入宿舍和班级的氛围之中,觉得自己和同学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当然,我瞧不上别人,别人也瞧不上我,因为我来自山东,舍友清一色的都是江苏人,而江苏尤其是苏南,自古都是富庶之地、鱼米之乡,在他们眼里,山东就是个落后纷乱的地方,经常有同学用“自古山东出响马”来形容我生长的那片土地,对我自然也不屑一顾。

我们就在互不理睬的氛围中磨过一天又一天。我拒绝跟朋友交谈,拒绝打电话回家,因为父母打架再次升级,摔东西算是客气,气头上恨不得打死对方。连我每次打电话回家,耳边都伴随着吵架声,所以我干脆不再打电话,整个人从清晨到深夜都只有两个字孤独。

以前读励志文章,故事里总会写到,某个重要人物或者某件特别的事情,在主人公适时的境遇里出现,于是激发了他的斗志,最终让命运发生转折。但生活没有那么多励志的逻辑,终于有一天我明白只有自己才能拯救自己。于是,从前就喜欢文学的我开始写文章,到处投稿,把所有情绪都转化成文字。

我永远不会忘记,烟雾缭绕的网吧里,在别的同学打游戏的厮杀声中,我在电脑里的记事本上敲下一行又一行的字。苏北的小城没有暖气,冬天特别阴冷。为了能让思路更清晰,也为了占个好机位,我常常在迷蒙的周日早上,走长长的路,去往一个相对人少的网吧,然后在打通宵的年轻人的呼噜声里,写下那一串串故事。记得有一天,我在网吧里写稿,连着写了八个小时,时间已近傍晚,中午饭和晚饭都没有吃的我,终于敲下最后一个标点符号。我对着电脑哈哈大笑三声,结果乐极生悲,电脑在这时候死机了,之前的努力全盘皆废……当时我的大脑也跟死机了一样,整个人都傻了。顿了五分钟,我才缓过劲儿来,揉了揉眼睛,重新写那个故事。我继续奋战三小时,最后终于在邮箱的草稿箱里写完了那篇小说。

文章渐渐被发表,不久后,我开始做人物采访。大学二年级暑假,我带着刚买的数码相机,只身一人去往上海,采访一个私人博物馆的馆长。一个乡村的少年,走了遥远的路,站在十里洋场的大上海,感受着黄浦江奔涌的气息,心底油然而生的感慨,让我第一次用另一种眼光重新审视这个世界。

那时候我作为独立写作者,去往北京、上海、南京等好多地方采访感兴趣的人和事,也认识了形形色色的人。这个过程里,除了文字、稿费,最重要的,是我终于慢慢积攒出些许底气,能够平和地看待周围的同学,和他们正常地交往。我从小就孤单甚至有些自闭的心也一点点打开,就像是一条漫长的自我救赎历程。

大学毕业那一年,3月,我因为散落的文字提前被一家单位录用,心情大好,收拾好宿舍的床铺准备去单位报到,却突然接到了姐夫的电话,说我爸住院了,让我赶紧回家。

问是什么病,姐夫一直支支吾吾,我觉得不对劲,却也顾不得那么多,买了车票匆忙往家赶。在路上打电话给妹妹,开始她不肯告诉我,后来被我问急了,妹妹哭着说父亲自杀了。

我听到这个消息,整个脑袋像被炸开了个洞一样,又震惊又害怕又着急。可是偏偏这时车子也不给力,明明已经快到家乡,司机突然说不去了,要直接往河北开,退给我十元钱让我半路下车。

当时是晚上8点多,我独自一人站在国道上拦车,没人肯停,后来遇到一个老大娘,看我可怜,开着电动三轮车送了我一段。大娘走后我又搭上一辆黑车,上了车才知道这是一辆黑社会的车,车上还拉着他们的大佬,一路都在说昨天夜里打牌的事,说要剁掉谁的手指头、卸了谁的腿等,听得我心惊胆战不敢作声,心里盘算着,我身上没多少钱,他们应该也看不上,已经上了贼船就听天由命吧。后来还算平安,他们的车子去一个小树林里兜了一圈又回来了,把我扔在了医院门口。

终于见到了我那要命的亲爹,身上插着各种管子,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

我爸是个酒鬼,平时一喝多就耍酒疯,不仅把村里人都得罪光了,连他自己的兄弟姐妹也早就闹掰了,名声臭遍全村。父亲一喝酒就跟我妈打架,往死里打,谁也不敢劝,后来,谁也不愿意去劝了。

那天我爸喝了酒,又跟我妈吵架,我的小外甥,也就是我姐姐的儿子,才两岁,因为平时见多了外公打外婆,特别恨他,这回又看到,就扑过来对他又骂又打。看到两岁多的小孩子都这么对待自己,可能老头儿觉得自尊心受了打击,就把我妹和我妈都锁在房间里,自己去另一间屋子喝了农药。

我妹拼了命弄开窗户爬出来,看到我爸口吐白沫倒在地上,吓得六神无主。当时,她才是个上初中的小姑娘啊!

因为跟所有亲戚的关系都不好,妹妹也不知道应该去找谁,只喊过来一个奶奶,奶奶让妹妹赶紧给爸爸灌水,然后打电话喊我姐姐回来。平时要花两个小时的路程,那天我姐只开了40分钟,大家手忙脚乱地把父亲送去了医院。

妹妹跟我说,她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天,村里所有的亲戚和街坊,包括我们的亲叔叔,都站在大门口看热闹,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搭把手,大家就像看一场骂街的笑话一样,站在旁边指指点点,全然忘记这是一条人命。

爸爸先是被送到镇上医院,一去医生就让转院,说喝太多不能保证能救活,但是去大医院要两个多小时,在路上人就没了的情况也不排除,这个主意要怎么拿,得有人做主!

当时跟着一起到镇上医院的还有我们的三个姑姑和两个叔叔,都是亲的,他们靠在墙角嘀咕,不是商量到底要不要转院,而是商量到底要不要管这件事!

最后是姐姐自己做了决定转院!这时候他们商量的结果也出来了,说是要管一下的,要不然以后会落人话柄,都是亲兄弟啊。但是他们管的方法很特别,就是跟着一起去医院,站在旁边,其他什么也不管,害怕万一出了状况要负责。

老爸一直在里面抢救,他的兄弟姐妹们在门口骂我们,怪我们没有看好他,怪我妈不让着他,列举着种种不是。

姐姐见到我就哭了,老爸没有脱离危险,她守在医院寸步不能离,而她自己也是个母亲,两岁的孩子扔在家里没有人管,都是因为这个不争气的老爸。如果生病是没办法的事,可是,这纯粹是自作孽,作为孩子的我们,不管他怎么任性胡闹作践自己和家人,却不可能不去救他,不去照顾他。

后来,老爸终于被抢救了过来,我们总算松了一口气。但是,那次的事情之后,他并没有改掉酗酒的恶习,只要我们有一会儿不看着他,他就偷着跑去买酒喝。可是这么大的人了,谁能每分每秒跟着呢?在我们眼里,他虽然是爸爸,却一辈子都没学会做大人。

因为他,我们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怕他喝酒,怕他打人,怕他发酒疯,怕他把自己的身体弄垮。很多年里,我们都会觉得,为什么命运如此不公,那些慈爱又温和的父亲都在哪里,为什么没有分给我们一个?

或许是因为从小缺少父爱,我们几个孩子格外重视感情。毕业后,我揽下了妹妹大学的学费。妹妹很争气,成绩一直出类拔萃,刚刚申请了香港的研究生。而我和姐姐都已经成家,与爱人感情平淡却温暖踏实。我作为一个老公,也作为一个父亲,一直在告诉自己,在以后的人生中,一定要努力做一个好丈夫、好爸爸,让我的妻子和孩子能够有一份正常的爱。

虽然很多年里,我都在迷茫和孤独中度过。但是现在,妻子、儿子还有善良的姐姐和争气的妹妹都是我的骄傲。回想起那些岁月,像是一个人走过了漫漫寒夜,那过程虽然刺骨,却也使我庆幸我终于还是靠着努力,一点点走到了天亮。

双城蹭课记

高考结束后,我到天津学习动画专业。大二的暑假,整个人百无聊赖,感觉什么都不会,仿佛浑浑噩噩地过了两年,恋爱也谈了也散了,游戏也玩了也觉得没劲了,觉也睡够了,跟同学打打闹闹也疯过了,唯独专业上不曾用过心。

那时刚刚经历了很多打击,感情、学业、生活,非常全面地一塌糊涂,眼看大学消逝一半,自己却一无所获,有种无法原谅自己的心情。蹭课的想法就是那时候冒出来的。

最初是看了一本叫作《非主流动画电影》的书,当时觉得作者很有趣,就想联系一下,表达几句仰慕之情。恰好,学校有人是作者的学生,居然没费力就联系上了。我记得很清楚,当时在邮件里问的都是类似“怎么学好动画”这种大而空的问题,对方根本无法三言两语答复我,只是最后说,可以去蹭课,还发给我一位学姐的蹭课博客。我看了觉得很新奇,原来还可以蹭课啊!

我跟老妈汇报了这个想法,当即得到了她的支持和“拨款”,这事就算定下来了。

那本书的作者是薛老师,北京一所高校的动画教师,同学们都管他叫薛妈。

大三,在学校新课表下来后,我把同届所有班级的课表都借来,对照要蹭的北京高校课表,仔细标注想蹭的课,然后避开自己学校课程集中的日期,开始定制特殊的时间表。两个学校有冲突的时段我就把自己学校的课调开,看看其他班级的课表,考虑能调到哪里,也跟老师私下商量,甚至调了系主任的课。一切安排妥当,我终于敲定了一份涵盖北京、天津两所学校的总课表,两边时间基本对半,几乎没有周末。

接下来就是路线安排,每周大体是这样的我从天津的学校出门,等公交半小时,车晃荡一个半小时开到火车站,因为是穷学生,大多数时候买普快的票,两个小时开到北京,再从北京站坐40分钟地铁到学校。一趟算下来,起码有四五个小时花费在路上。好在路上还可以做很多事看书、复习笔记、画故事板,或者睡觉、发呆……

大三的课程不算紧张,我每周从天津到北京往返,除却时间,住处才是真正麻烦的问题。两年里,我住过平房、青年旅舍、地下室……

第一次去北京时我住平房,40元一天,家徒四壁,一张木床,晚上10点就停电,一个人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没有暖气,没有热水,当时是冬天,只有一张薄薄的棉被,我每次都把羽绒服盖在被子上,睡觉的时候鼻头冰凉,就把羽绒服的帽子翻过来盖住鼻头。没地方上厕所,出门要经过好几条小黑巷,才可能找到一个简陋恶心的茅厕,也没法洗澡。

最初来蹭课,每周我都是临时找日租房,一般在来京前的一两天,狂翻网页找短租。有时候时间很赶,我从天津下了课就往火车站狂奔,到了北京饥肠辘辘,房子却依然没有着落。也有时候,遇到风雪天,我背着书包,全身裹紧,一条路一条路地找可以落脚的地方,默默体会着“北漂”二字。

后来我实在厌倦了这种打游击的日子,干脆每周都去同一家青年旅舍,恰好总能捡到一个空床位。床位20元一天,青旅的特点就是人多,一套三居室塞了二三十个人。通风很糟,有时候要捏着鼻子往厕所里冲。而且由于人多,上厕所根本不叫上厕所,应叫抢厕所。这是一项技术活,要时刻准备着,听到水声就往外冲,有时候憋得不行了,干脆敲门挠墙。我们的房间是高层公寓里面的三居室,大概有120平方米,客厅拉上帘子,里面睡八个男生,三间小屋子里面,两间是女生屋,各住六个人,还有情侣间。房东睡在饭厅的位置。青旅有暖气,但是一天到晚感觉不到温度,房东还经常把暖气关了,晚上永远是凉的。而且没多久,青旅的老板不干了,我干脆跑到学校附近租了间地下室。

搬到地下室,境况自然也没什么改观,洗澡要花五元钱,晾衣服都是纯风干,见不到太阳,从衣服到被子都是“潮湿牌”的,皮鞋放久了还会发霉。我住的那间地下室只有四平方米,一个月360元钱的房租,电费一元钱一度,水费每月20元。对于我来说,地下室住习惯了也没那么糟,偶尔还用电饭锅煲汤煮排骨。我不是那种会把自己逼得特别狠的人,相反,我喜欢见缝插针地享受一下生活。不过由于地下室常年是黑的,住久了生物钟会紊乱,有时候半夜了也不困,一看时间就傻了。上午十一二点了还在睡觉,像早晨6点似的睡得特别死。后来为了抵抗生物钟,就开灯睡,开灯刺眼,改设N个闹钟。

我蹭过很多课,传媒大学、电影学院、中央美院……课程也很杂,动画表演、实验动画、动画概论、广告、原画、导演基础、分镜头脚本设计、动作设计、中国动画史……还有些记不起名字的课程。我没那么贪心,也没那个精力,试听之后敲定了最适合蹭的几节课坚持下来——比如薛妈的课。

起初蹭课时新鲜又刺激,虽然身边人讨论的名词我根本不懂,听天书一样,但整个人的状态却豪情满怀。我一边听课,一边写蹭课博客,每节课都记得详详细细。但是,很快我有些支撑不住,光路途跋涉就能累个半死不活。每周从北京回天津时,感觉人都要虚脱了,靠在公交车座位上思考下周还要不要去,心里沮丧地想,估计很快就要放弃了吧。

可是每到新的一周,我就习惯性地收拾背包奔赴北京了。

两年时间里,我每周往返一趟北京天津,因为家境平平,母亲的无条件支持已经很感激了,花钱当然不能大手大脚。可即使住那么烂的房子,开销仍然不可避免,住宿加路费是不小的开支,在外面吃饭也不便宜,有时候走在校园里,特别羡慕那些学生可以住宿舍、吃食堂。我的专业书多是淘来的二手书,实在没有多余的钱买新书了。

大四的时候,我和几个蹭课的同学一起合租了套两居室,算是迎来了蹭课的美好时光,房间在小区高层,90平方米,洗澡随时,还有洗衣机。我们把客厅布置成工作室,大家在客厅用电脑做东西,起居有序。家里还养着两只猫,有厨房可以做饭,有冰箱可以喝冷饮,一切都是无比完美的状态。

蹭课的日子过得很快,也很充实。我在北京结识了很多朋友,薛妈,教动画的老师和学动画的本科生、研究生,还有来蹭课的大学动画老师,在做毕业设计时他们都不遗余力地帮我。毕业设计是大四最重要的一环,我写了很多脚本都不满意,薛妈建议我把蹭课的故事做成动画,因为只有感动自己才能感动观众。我试着写了一下文学剧本,按照蹭课的时间线捋,第一稿一万七千字,薛妈说他看哭了,就定下了这个故事。

剧本写得还算顺利,但有一段特别崩溃,是写到我养的那只叫四虎子的猫去世的时候。我记得,当时我一个人在星光超市二楼的咖啡厅,哭了一包纸巾,泣不成声,到最后没法继续打字了。

之所以给那只猫取名四虎子,是因为它是我在大年初四从山上的收容站领回来的。我、妈妈还有四虎子就是我的三口之家。很多个独自在京的夜里,我最想念的就是妈妈和四虎子。可是,四虎子在我蹭课期间病了,再也没有好起来……很长时间,它是我心里的一个结,因为在四虎子去世时我没能赶回家,为了动画聚变第一期录制而放弃了早回家的火车票,我没能见到它的最后一面。是我把它从收容站带出来的,可是我没能给它健康和长寿,它走的时候我为它买的那箱罐头还没有吃完,我很难过,也很自责。

在做那个动画短片之前,我一直都不能提四虎子,甚至不敢多想。四虎子去世之后,毕业设计期间我又收养了两只猫,有一只很像四虎子,就给它沿用了“四虎子”的名字。有一天它跑出去了,好不容易才找回来,那次我吓坏了,把它拎在门口打屁股。我喊着“四虎子”的名字打它的时候,眼泪都掉下来了。

我知道,自己内心深处,一直想能做个片子纪念它。所以当别人要我删去剧本中四虎子这条线时,我难过得不知道怎么办。那段时间我经常失眠,想着剧本就没法睡了,每天都很焦虑。剧本一直在删减,实在太长了,按照最初的脉络线串下来,故事起码要12分钟,而且编剧、导演、故事板、原画、动画、配音、剪辑等都要一个人去做,我实在完不成。在那种情况下,99%的人都建议我把剧本中猫的暗线拆掉,怕我控制不好就变成“养猫记”……可是,那却是我最舍不得的部分。

记得当时我跟朋友在西街甜蜜蜜地吃饭,说到拆不拆“猫线”,我自己憋着憋着就哭了。庆幸的是,最终我固执地听从内心,保留了猫的这条线,现在我没有任何遗憾。

剧本定稿后,便是制作的部分。我从2月1日进入中期制作,每天10—15个小时的时间,持续到6月30日结束所有工作。甚至过年,我也没有回家,妈妈到北京陪我,年三十我都在画镜头,可能也是因为这样,弦绷得太紧了,后面就有点儿撑不住了。各种软件不会,手忙脚乱,最后一周的状态是,前两天流鼻血,后五天每天呕吐三四次……

短片《我的蹭课记》终于轰轰烈烈地做完了。最初我一直没有底气,生怕拿捏不好,毕竟,蹭课这种事情不是个华丽丽的事,也没必要众所周知……所以一直担心把故事做砸了。好在短片呈现出来的样子,是我最初追求的风格。云淡风轻地告诉大家一个故事,有快乐,也有悲伤,但是依然会从中看到燃烧一样的青春。

这个短片结束了,我对四虎子的心结也打开了。其实那段时间,姥爷也刚去世,心里要记住的东西太多了……而蹭课这一路对我来说,就像是个蜕变。我不再像从前一样锋芒毕露,整个人变得淡然。记得我站在最终答辩的讲台上,讲完以后,一个老师在下面说“你知道吗,现在站在讲台上的你特别美好、特别自信,这两年来你成熟多了,你把你的锋芒都收到心里了。”这句话我能记一辈子。

虽然蹭课的日子结束了,这段记忆却永远不会被抹去,就像四虎子,在我心里,它从未离开过。或许,等到自己七老八十,还是会微笑着想起这些点点滴滴吧。

城里来的大学生村官

他有点儿腼腆,大家都喊他小陈。

小陈25岁,青岛人。读书时,同学们都很羡慕他,生长在一个有山有水的海滨城市。大学毕业时,一向稳妥的他却做了个令所有人意外的决定——去外地一个小村庄当大学生村官。

第一个反对的,就是他的女朋友。

女朋友也是青岛人,早就盼望着毕业后同他一起回青岛,像许多甜蜜的小情侣一样,经营自己的小日子,结婚,生子,高兴了还可以一起去看看海,平淡又浪漫。

小陈当然也曾幻想过那样的场景,她是自己的初恋,陪伴自己度过了整个大学时光,两人感情稳定,双方家人满意,只等着他俩回去热热闹闹置办酒席。这种你情我愿、门当户对的初恋可遇不可求,但他偏偏要去当大学生村官。

因此一毕业,他和女朋友的关系就迅速僵化,从前的模范情侣也开始了不断的异地战争。就连母亲也说“青岛多好,你跑到农村去,适应吗?会当村官吗?当地人说话你还不一定能听懂呢!”

其实小陈也很挣扎,但他到了村子的第一天,心里就没有了任何犹豫。村子很美,很安静,湿地上不时有成群的鸟儿飞起,路上遇到的村民都是笑呵呵的,连不认识的人也笑着和他打招呼。

而且,那一天是镇党委书记亲自来接待他们的,高兴地和他们每个人握手,说了许许多多鼓励的话。小陈说,不是随意地走流程,真的感觉每个人都非常诚恳、亲切,领导如此重视他们这些除了热情一无所有的应届大学生,他从心底觉得感动。

散会后被带到宿舍,小陈一下子愣住了。宿舍里的所有东西全是新的,从床、被褥到脸盆、香皂、毛巾、牙具,村子里为这些人买得一应俱全,还生怕招待不周,说条件有限,希望他们凑合一下。

小陈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湿地村。

小陈起初被安排跟着村民吃饭。今天到老王家,明天到老李家,有时候他们送过来。轮到哪一家给村官做饭,哪家的伙食一定比平时好。村民很少吃米饭,连馒头都算不上主食,他们吃煎饼、红薯,顿顿有,有时候会特意为了大学生村官蒸馒头。这个村子好像格外能吃辣,小陈时常怀疑自己来到了湖南或者四川。

起初,小陈的工作不忙,只是了解村子的情况,和村民熟络感情,打扫打扫卫生。村民们不认生,聊起天来有一说一。一次,小陈病了,去村诊所挂点滴,和大夫聊了半天,走出门好久才想起来,自己还没有付钱,而对方不但忘了要,还将他送出门老远。

但村民待他们热情,并不等于相信他们的能力。大学生书读得多,会上网,可毕竟不懂种地、卖菜。有时候小陈去给大家讲课,如环境保护、科学种田啦,经常有大叔大爷不耐烦地把他轰出去,种地我可比你小子强多了,别在这儿耽误我工夫!

村民的想法很简单,谁给实惠我听谁的,要上课你给我娃上去。于是,小陈一门心思想折腾出点儿实事来。村子里盛产红椒和紫薯,这两种农作物不但长得好,数量也大,小陈就想能不能从网上把这些东西卖出去,显示一下咱大学生的“威力”。一开始和别人说,大家纷纷笑他不靠谱,网络连个人都见不着,还卖呢!听说骗子特别多,你可别忽悠了!

没有村民搭理小陈,他就自顾自地干起来。怎么从网上卖呢?小陈想来想去没什么头绪,干脆,开个淘宝店吧!于是就去注册了店面,专门卖村子里的农作物,小陈特意拍了些照片放上去,每天上班也在电脑上挂着旺旺。

店铺开张了,问的人有,买的人无。后来好不容易有个顾客兴趣比较大,但聊了半天,人家还是想要通过视频看看实物再决定买不买,说白了,就是不相信。

但是小陈不怕,他又不是骗子,他抱起笔记本电脑直接冲进了蔬菜大棚。

路上有种地的大婶看见他问“小陈啊,你抱着个电脑这是干啥去?”

小陈一脸“奸计得逞”的得意“婶儿,有人想看看咱们的红椒,我给他瞧瞧。”

小陈打开摄像头,对准地里的一片片硕果来了个360度旋转拍摄,又让劳作的大婶冲着摄像头举了半天红椒。大婶一边举一边笑场,但没想到,就这么谈成了第一笔业务。

有了第一笔,后面的生意慢慢驾轻就熟,有老客户干脆开着大卡车来村子里找他。村民们赚了钱,终于开始对小陈这个大学生村官“刮目相看”了。

但让小陈更苦恼的事情也来了。女朋友忍了又忍,终于爆发,提出了分手,态度之坚决令小陈当晚就失眠了。

事实上,因为小陈来当村官,女朋友已经闹了多次分手,但是因为两个人感情好,女孩心软,每次都被小陈“安抚”住了。只是这一次,女孩说什么也要分。她不明白,为什么小陈会愿意把那样一个穷乡僻壤夸成人间天堂。

小陈和女友通了一晚上电话。女朋友哭了,说“你别说了,我决定了。”小陈也差点儿哭了。他望着窗外宁静的村子无助地说“那好,如果你真的打算分手,你能过来看一眼这个村子吗?看完如果你还是坚持分手,我什么话也不说了。”

第二天,小陈一整天木木呆呆、无精打采的,四年的感情就要付诸东流,难过之余,他觉得很对不起女朋友。虽然读书时的山盟海誓在很多人看来注定会成为过眼云烟,但小陈一直想要努力把那些话一句句地变为现实。

村长看见小陈愁眉苦脸的,很是奇怪,问他这是咋啦,平常可是有说有笑的精神小伙子!

小陈哭丧着脸说“村长,我女朋友周日要来咱村了。”

村长一拍大腿,说“好事啊!来了我亲自招待她!”

小陈继续说“但她是来和我分手的——她不同意我在这儿当村官。村长,她来了您可得好好说说,我这一辈子的幸福,就握在您手里了!”

村长看着小陈半哭不哭的样子,笑着说“没问题!来了咱村的就没有不喜欢这儿的!她分不了手,你放心吧!再说要是万一分了手,咱村的漂亮姑娘有的是,你随便挑!”

小陈心里踏实了许多,可还是忐忑不安。

周日很快就到了,女朋友非常隆重地进了村。之所以说隆重,是因为村长没有食言,不但亲自接待,而且还带了一帮男女老少来迎接。村子里人朴实,但并不呆板,看见小陈和女朋友进了村,村长大老远就喊“哎呀,这是谁家的姑娘,长得这么俊呀!”

小陈扑哧就乐了。村子里规矩少,就连领导来了,也不会刻意准备什么吃的。但是为了迎接小陈女朋友,村长带着村民准备了一桌子瓜果桃梨,还跟开表彰大会似的当着他女朋友的面把小陈从头到尾热烈表扬了一番。村长发言,村民在一旁赞同做证。

小陈的女朋友脸上渐渐有了笑意。女朋友来了两天,村民们热热闹闹地陪了两天。村长让小陈带着姑娘随便转,大门全开,看中了地里的什么直接说一声。

小陈的女朋友一面感动,一面挣扎,临走前对小陈说“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不愿意走了。农村我去过,但这样的农村和村民,我也是第一次见。你踏踏实实地干完,我等你。”

回到青岛后没多久,小陈就和女友结婚了。婚礼很简单,小陈很快又回到了村子。

但是,小陈说完结婚,脸上并没有我想象中那得意、幸福的模样。

他有些愧疚地低着头,觉得自己很对不起妻子。两年了,从新婚到现在,两个人一直异地分居。小陈是家里的独生子,母亲年纪大了,身体不太好,一直是妻子在照顾,家里的各种活儿,连换灯泡、修家电都是妻子一个人做。而且每隔一段时间,妻子都是一个人坐火车转汽车来见他。后来妻子怀孕,自己也没能陪在她身边照顾她。现在小宝宝出生了,那么小的婴儿,却已经开始坐上火车,被妈妈抱着来看望爸爸了。

小陈心里很酸。他很想回到家里,可是又舍不得这些村民。这个村子就像是老人们曾经说过的那样大晚上睡觉,都不用关大门。

大学生村官是有服务期的,小陈眼看着一天天接近自己回家的日子,又欢喜,又沮丧。但是他说,无论自己将来在哪里、做什么,可以确定的是,来到这个村子当村官,是自己这辈子做得最好的决定。

他说“从进这个村的第一天就知道,自己比许多刚毕业的大学生都幸运、都幸福。”

流浪歌手的情人

(一)

走过地铁站的时候,我看见他坐在铺着一张报纸的地上,弹着吉他,深情地唱着水木年华的《再见了,最爱的人》,他的旁边还有一只雪白的波斯猫,懒洋洋地躺着。

我在旁边呆呆地听了很久。我刚失恋,这首歌触动了我的伤心事。我蹲下身,伸出手,把钱放在他旁边的报纸上。

他的衣服很破,尤其是牛仔裤,不少的洞,可是很干净,连同他的头发、他的手指,这是我看过的最干净的流浪人。

我站起身的时候,看见他的眼睛,讶异地盯着我。我茫然地转身,离开,好像他说了句什么,不过已经不再重要。

出地铁站的时候,有人拉住了我的手,我转头,是流浪歌手。他扬了扬手里的十元钱“托你的福,我有钱吃饭了,我请你吃牛肉面好不好?”他的脸上是孩子般的笑容,明朗。鬼使神差地,我竟点了头。

在牛肉面馆,我们要了两碗牛肉面。他吃着面,越过碗沿偷偷看我。他说“我叫邵仕天,志薄云天的意思。你呢?”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转眼就各奔东西。他很固执。我只好说“蒋小涵。”

(二)

走出牛肉面馆的时候,邵仕天说“小涵你帮帮忙好吗?帮我照顾我的猫波比。”波比一听这话,马上可怜兮兮地看着我。

我心一软就答应了,然后写了地址和电话号码给他。他说有空的时候来看波比。那天,我就莫名其妙地领着一只猫回家了。

这真是一只被宠坏的猫,我用猪肉拌饭,它竟然不吃,绝食。我只好去超市买了猫粮,还买了鲜鱼。看着波比吃得吧唧吧唧响的时候,心想,我服侍自己都没像对待这畜生这么细心。

邵仕天打电话过来“我想波比了,我在文化广场。”我牵着波比去见邵仕天。他在文化广场卖唱,围了很多人。“我只能一再地让你相信我/那曾经爱过你的人/那就是我/在远远地离开你/离开喧嚣的人群/我请你做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

人群渐渐散去,我们坐在台阶上。“瞧,今天赚了不少钱,我请你吃饭去。”邵仕天得意地扬扬手中的一把钱,然后摸摸波比的头说“波比长胖了。”

我带邵仕天回家,他洗手做饭,系了围裙,戴了手套,开始在厨房里忙碌。时不时传来一阵阵声音,比如切菜的声音,汤“咕嘟咕嘟”响的声音,像他的歌一样,也是那么动听。

他做的饭菜真好吃,是厨师级水准。“也许你家是开饭店的?”

“好吃就多吃点儿,你那么瘦。下次给你炖参鸡汤。”我瞪大眼睛,还有下次?

“对不起,波比还托你照顾一下,我要离开一个星期左右。”他无辜地摊开双手,我到喉咙边的话又生生地咽了回去。

(三)

邵仕天抱着波比下楼,我只好跟在后面送他。“好了,波比,爸爸走了,你可要好好听妈妈的话。”他把波比一把塞到我怀里。

“妈妈?”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大步走远了。我抱着波比上楼,一转身,就看见苏生站在楼梯旁。“蒋小涵,你还真不简单,我们才分手几天,这么快就有男朋友了?”苏生的脸上挂满嘲讽。

我冷冷地道“是又怎样?关你什么事?”苏生愣了一下,他没料到我会如此回应。在他的眼中,我一直是只绵羊,温顺地恋爱,温顺地分手,听他的一言一行,因为太爱他,所以迅速地沉沦,到头来却受伤最大。

苏生不甘心“一看就是小白脸儿。小涵,我警告你,离那种男人远点儿。”

我气愤,扭头就进了楼里。

第二天中午,有个穿着工作服的男人给我送来一束香水百合,打开便条,是邵仕天。心中有一阵细细的暖流,这个男人,自己风餐露宿,填饱肚子都不容易,却不惜为我花费,那是好久都没有过的感动。

第三天,苏生又来了。他说“小涵,我们好好说话。”他说,他是来重修旧好的,然后满眼热切地看着我。他满以为我会像以前那样温顺,高兴地答应。可惜,他想错了。

我说“对不起,我已经不再爱你了。”不是报复,也不是出气,而是不爱了,我们再也无法回到从前了。

(四)

邵仕天出手越来越大方,今天送来的是Diorissimo限量版的提包,明天就是安娜苏香水,还有名牌的鞋子等,都是邵仕天订好的。

我开始不安,怀疑他的钱来路不明。邵仕天打电话过来的时候,快活明亮的声音,永远像冬日的阳光。不知从什么时候,思念邵仕天已经成为我的习惯。可是,我和他在一起会快乐吗?正像苏生所说,小涵,你不适合做流浪歌手的情人。

我过的是精致的生活,穿香奈儿套装,用毒药香水,头发一丝不苟,然后朝九晚五上班,赚够了钱的时候去旅游,心血来潮的时候去电影院看电影。可是,我会和邵仕天一起去地铁站在别人的目光中弹唱吉他,然后在牛肉面馆吃一碗五元钱的牛肉面吗?也许一个月两个月我能坚持,可是,一辈子我能坚持吗?

(五)

所以,邵仕天说他要回来的时候,我开始惶恐,爱上不爱自己的人很悲哀,同样,爱上不该爱的人也悲哀。

邵仕天的声音依旧快活,他说“小涵,你猜我给你买了什么?”我说“难不成是钻戒?”邵仕天惊喜“小涵,你愿意嫁给我了?”

我说“我猪头啊,做流浪歌手的情人?一年去流浪几回还好,可是一辈子我做不到。”邵仕天笑“没有人要你一辈子啊。”

我气呼呼地摔了电话,这叫什么话?

摔完了电话,我接客户去大富豪酒店。吃饱喝足了,终于和客户谈好了业务。散去的时候,就在大富豪门口,我看见邵仕天西装革履,旁边是一个30多岁的极为富态的女人,他们一起坐上了停在那里的别克。

我目瞪口呆,脑海中一片空白。难不成他被富婆包养?怪不得他最近出手大方,一个在路边的流浪人,怎么买得起那些昂贵的东西?

心里冷成了一块冰。回到家,就抱着被子睡,睡得天昏地暗的。

门砸得山响,外面传来乞求的声音。我无能为力,我头痛欲裂,连呻吟也是微弱的。

过了很久很久,锁头哐当一声被砸开了,一阵杂乱的脚步,有人进来了。

(六)

在白色的病床上,邵仕天耐心地告诉我大富豪是他爸开的酒店,那女人是他姐姐,他不是流浪歌手,是大地琴行的主人,偶尔心血来潮的时候去卖唱,播撒一些音乐的种子。

这是第九遍了。旁边病床上的小姑娘不乐意了“姐姐,我都听明白了,你怎么还不明白啊?你看哥哥讲得多累啊,我听都听累了。”邵仕天嬉皮笑脸的。

“拿来。”我把手一伸。

“什么?”

“戒指啊,猪头。”

十年的约定

每年的高考季来临,我都会想起当年我和同学的一个约定。

2013年,距离我高考完正好十年,是我们约定见面的日子。我却不知道,当初和我约定的她此刻在哪里。

她是我高考复读那一年认识的,我们做了一年的同桌。2013年高考前夕,我每天都在想她的名字。一向自诩记忆力不错的自己,不知为什么脑子像暂时性失忆一样,怎么也想不起她的名字,只记得她的名字里有一个“萍”字。

高中时她是个默默无闻的女生,胖乎乎的,留着一头齐耳短发,浓眉大眼,脸上不论春夏秋冬都红扑扑的。她还很爱笑,但性格绝对是很内敛的那种,不爱说话,一年到头听不见她在班里大声说过一句话,我不知道她是本来如此还是复读压力太大压抑自己。我和她一点儿也不像,虽说我也不怎么爱说话,但性格里绝对有让人不敢忽视的东西。老同学即使和我不熟悉,也一定会对我印象深刻。

记得高一升高二后文理分科,我和当时的一位男同桌大打出手。起初是因为一点儿鸡毛蒜皮的小纠纷,后来他先骂出了脏话,这下直接惹急了我。我把他的桌子掀翻,板凳砸在地上,脸红脖子粗地朝他大吼,把全班同学都吓呆了。但这还不够,我又颠儿颠儿地跑到班主任那里告了他一状,结果他又挨了一通批,当时气了个半死。

后来分班完毕,我学文,男生学理。按理说坐在新教室里我应该消停了,但我没有,我在一个人人都困得人仰马翻的午休时刻悄悄潜伏到他的教室,把他新发的数理化教科书分不同的章目都撕去了几页。下手时,我都能想象到他这一学期的不同阶段都会气愤到七窍生烟的样子,心里那个快意恩仇。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那是我的所为,或许,他也很难想象我会从隔壁班跑去搞这么一出吧。之后的两年,我们去食堂、去打水总会不期而遇。起初他对我不理不睬,但后来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想通了,决定让这件不愉快过去,每次见面都要和我主动说话,但那时我很犟,基本上都是回敬人家一个白眼。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

因为数学成绩实在太差,我自然也不喜欢复读班那位教数学同时又是班主任的老师。所以在上大学的第一个冬天,我思索良久,下定决心用手机给他发一条宣泄的短信自以为是的、扬扬自得的、觉得自己是一枝花、人见人夸的帅哥,其实你是只大青蛙。我祝愿你们班同学明年高考全军覆灭。过了良久,他回我一条你是谁?浑蛋玩意儿!这边的我举着手机让我的一位密友看了短信,手舞足蹈地哈哈大笑。

看吧,我当年是不是就一小人德行呢?谁让那会儿自己年轻气盛呢!

再回到我的同桌小姑娘。记得那时她总爱背一个农村大娘用的旧包袱,每月返校背些咸菜之类的腌制品,几乎每天中午都会吃馒头就咸菜,直到咸菜瓶见底才舍得去买份菜来吃,但那也差不多是每个月的中旬了。当时年少,我对她总吃馒头的举动很不理解,甚至很生气地问她你天天馒头咸菜、咸菜馒头的,烦不烦?她总会对我粲然一笑不作答。

而我的母亲就这点好,虽然在精神上对我很苛刻,但在物质上从不短我。要求我每天中午必须吃菜,早上必须喝汤,不吃或只能偶尔吃点儿咸菜。

后来她才对我说,她家很穷,父亲在建筑队干活很累,母亲在家种地。她有一个姐姐在一所重点大学读书要花钱。同宿舍的同学都比她姐过得好,姐姐也很勤奋,刚上大学就去外面找兼职做家教。后来有一次她对我说,姐姐宿舍的同学看她特别穷,得知有个妹妹还在复读,全宿舍的人给她捐钱了。我现在还记得她当时说话的神情,既兴奋,又有点儿委屈。

同桌是个老实巴交的女生。记得大约是5月,高考前夕,非典来临,弄得人心惶惶,我的心也浮躁起来。她拿来一本姐姐给她的《三毛全集》,我得知后,借来一发不可收拾地看起来,要知道,这可是箭在弦上的工夫。她给我撂下一句话“你不要再看了,高考完我给你这本书都行。你现在这样,到时考不好,别怨我拿来的这本书耽误了你。”我气鼓鼓地将书扔回了她的桌洞,整整一天没有搭理她。

高考前两天,我们吃饭的时候闲聊,憧憬着考试完要如何尽兴地玩、怎样大睡不起,上大学后怎么去疯、做个真真正正的自己。最后她郑重地说“咱们来个约定吧,十年后的6月9号我们见面!”我则痛快地答,好嘞!她说到时候我们一定要用上手机、开上车,带着老公孩子一起来。我说“手机、车是肯定的,但孩子有没有说不准。”她也说“行,不管怎样,我们就在学校门口集合,谁不到也要跟门卫说一声。”

就这样,在那个仲夏的傍晚,吃饭的空当,我们定下了十年的约定。

十年弹指一挥间。这十年间我们失去了联系,去了不同的城市和学校,各自忙着在新的校园里挥洒青春。我们彼此都没有刻意去寻找对方的联系方式。记得高考完那个暑假,我往她家打过一次电话,是她一位叔叔接的,由于联系不便,我再也没有给她打过电话。

只是,每年的高考季,我都会在心里咯噔一下离我们约定的十年又过了一年。此外,再也没有其他情愫。直到2013年初夏,我满满地算着十年走完了,你在哪里呢?

我不知道,每年高考的日子,她是否也会想起过我们的约定。还是在生活的忙碌里,早已将年少的话抛之脑后?

如今,我早已离开了当年读书、成长的那座城市,而我们的学校也已经搬迁。2013年的6月9日我没有回去,虽然那些天,脑海里总是徘徊着那个姑娘的模样。

我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像当初说的那样,有了手机、车子和孩子,但是我希望她有。我也很想对她说一声你还好吗?谢谢当年路上遇到了你,带给了我一份远去的纯真记忆。

“让我们红尘做伴,活得潇潇洒洒”

最开心的时候,当然是和许久不见的好友聊天,还是互相吐槽感觉一切没变。只有这个时候才会真切地觉得,距离也不是那么重要了。有的人站在你面前,你们都像隔着太平洋,交谈起来都像是在翻山越岭;有的人与你相隔万里,你都不会觉得有时差,不用多说,彼此都懂。

世界荒诞又真实,光怪陆离,但还好我们有朋友。

(一)

我们几个聚会唱卡拉OK的时候,常点的歌就是动力火车的《当》。(当然以前还爱唱《最炫民族风》和《爱情买卖》。)

虽然我们唱歌时常恶搞,但每次我们唱到“让我们红尘做伴,活得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的时候,都会站起来唱得特认真,仿佛自己也在把握青春年华一样。

我和我的小伙伴们已经很久没见,高中时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一起上课、一起下课、一起喜欢同一个妹子、一起分享种子。到了大学就散了,出国的出国,去其他城市的去了其他城市,开始各自的生活。

如今转眼五年过去了,我又回到了最初出国到的地方墨尔本。一个好友已经在苏州开始了职业生涯,另一个好友则去了北京开始北漂生活。一个开始每天在朋友圈里吐槽自己的工作,另一个26岁的“老男人”决定去北京追逐梦想,而我则远在澳大利亚。

墨尔本这两天一直在下雨,10月末的墨尔本本该是夏天,这时却冷得让人发抖。临近考试,又为了房子的事情心烦,发了个朋友圈,一分钟以后我就收到了好友的微信。我一直觉得友情比爱情更真实。虽说在爱情来临时,我们都会忽略友情;但当爱情的光消散之后,你会发现在你身旁支撑你的,一定是友情。

(二)

老实说,我和我的这些好朋友彼此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少,人人网已经很少上了,开着QQ更像是习惯而不是为了找人聊天,在线状态也转为隐身。以前QQ群每天都能有几百几千条消息,现在安静得谁都不知道怎么开口说第一句话。到了某个阶段,彼此都踏入自己人生的分水岭,曾经的友情好像就这么变淡了。

但就像是我发一条朋友圈说自己最近的不顺时,第一个和我私聊的肯定不是点赞后就没消息的,而是我的好友。只有这帮家伙在你顺心的时候都销声匿迹,在你失落的时候及时出现吐槽你,用他的方式关心你。

最开心的时候,当然是和许久不见的好友聊天,还是互相吐槽感觉一切没变。只有这个时候才会真切地觉得,距离也不是那么重要了,苦逼操蛋什么的也都是小事。有的人站在你面前,你们都像隔着太平洋,交谈起来都像是在翻山越岭;有的人与你相隔万里,你都不会觉得有时差,不用多说,彼此都懂。

你知道,在某个阶段你会莫名其妙地和一些人关系很好,和老朋友的联系也就少了起来;然而你又会莫名其妙地和那些人失联,最后留下的还是那些从一开始就在的好友。自己失落的时候、梦想遥远的时候、工作不顺利的时候,打开通讯录,能说上几句话的,还是原来的那些好友。随着成长,留下的朋友越来越少,而那些留下的,一定很重要。

(三)

我不是内向的人,也从来不是那么不善于交际的人。虽说我也知道人脉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切,但比起去经营一段人脉,我更习惯于自然而然。而最近一两年我开始变得越来越懒,懒得去交际,懒得去经营所谓的人脉,更不想去从头到尾认识新朋友,懒得去分辨他们的话有几句是真、几句是敷衍。

尽管如此,我还是不可避免地开始忙于扮演各种角色、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我们知道彼此的名字、邮箱和电话号码,我们知道什么时候可能需要对方。我们都开始学会对人说鬼话、对鬼说人话,把什么都说得天花乱坠。

所以这时候,你会知道好友有多么重要。

在你什么都没有的时候,他们陪在你身边,他们本不需要这么做,但他们用整个青春的时间包容了你。你在他们面前,可以把面具摘下来,想吐槽就吐槽、想骂娘就骂娘、想犯二就犯二,笑就笑得开心、哭就哭得彻底。在朋友面前,形象是什么,能吃吗?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从不客套、不损不欢的好友,我才没有变得太麻木。

之前在书里写“陪伴”在我生命里是个很重要的词汇,因为我们生来就是孤独的,我们会经历一个又一个人,却不知道谁能留在你的明天里。其实我们都很清楚这一点,所以我才很珍惜每一个愿意为我停下脚步的人,很珍惜那个我可以说“嘿,接下来的路,一起走一段吧”的人。

不是说在最好的年岁里遇到了你们,而是因为遇到了你们,才有了我的这些年。

也因为这些好友,我才觉得回忆是真切地经历过。不必担心时光匆匆,不必担心回忆变模糊,记不清的只要好友在便能记得,说不清的只要好友在便可以分享。

(四)

我的老友们,虽然我们联系越来越少,但不要担心。或许坐办公室和当年我们一起放学后打篮球是完全不同的人生,那也没什么好担心,大不了我们又各奔东西,反正这些年我们都习惯了。往前奔的时候千万别回头看,我巴不得你们忙到没时间打扰我,谁离了谁都不会怎么样,放心吧。

但是只要你加班了、被骂了、不爽了、失恋了、梦想破灭了,只管给我“戳”个微信或者电话,放心,有这个机会我一定会狠狠吐槽你的。不过,再惨还能怎么惨?有什么好怕的?当年我们都是什么都没有的傻小子,大不了我们再一起出来吃泡面,这样我也觉得开心。这个世界荒诞又真实,光怪陆离,还好我们有朋友。

“说吧,红烧牛肉还是鲜虾鱼板,我请。”“尼玛,说好的大餐呢?”

青春里没有返程的旅行

4月28日又离得很近。这天,有列火车带着座位和座位上的乘客,一起开进记忆深处。

对于惦记着乘客的人来说,4月28日是个特殊的日子。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你在时光河流上漂流,把每个日子刻在舢板上,已经记不清楚那些刀痕为什么如此深,深到一切波浪都无法抹平。

青春就是匆匆披挂上阵,末了战死沙场。你为谁冲锋陷阵,谁为你捡拾骸骨,剩下依旧在河流中漂泊的刀痕,沉寂在水面之下,只有自己看得见。

2003年,临近冬天,男生半夜接到一个电话,打车赶到鼓楼附近的一家酒吧。

酒吧的木门陈旧,屋檐下挂着风铃,旁边墙壁的海报上边,还残留着半张非典警告。刚毕业的男生轻轻推开门,门的罅隙里立刻就涌出歌声。

那年满世界在放周杰伦的《叶惠美》,这里却回荡着十年前王菲的《棋子》。男生循着桌位往里走,歌曲换成了陈升的《风筝》。

我知道你是个容易担心的小孩子,所以我在飞翔的时候,却也不敢飞得太远。

男生来到酒吧,师姐一杯酒也没喝,定定地看着他,说“我可以提一个问题吗?”

回想起来,这一段如同繁华世界里最悠长的一幅画卷。

我们喜欢说,我喜欢你。

古老的太阳,年轻的脸庞,明亮的笑容,动人的歌曲,火车的窗外有胶片般的风景。

你站在草丛里,站在花旁,站在缀满露珠的树下,站在我正漂泊的甲板上。等到小船开过码头,我可以回头看见,自己和你一直在远处守着水平面。

我们喜欢说,我喜欢你,好像我一定会喜欢你一样,好像我出生后就为了等你一样,好像我无论牵挂谁,思念都将坠落在你身边一样。

而在人生中,因为我一定会喜欢你,所以真的有些道路是要跪着走完的,就为了坚持说,我喜欢你。

师姐离开后,男生在酒吧泡了半年,每天酩酊大醉。

许巍日夜歌唱,他说有完美生活,他说莲花要盛开,他说从这里开始旅行。男生电脑桌前搁着几罐啤酒,网页突然跳出一条留言,是个不认识的女孩子,说,看你的帖子,心情不好?男生回了条,关你什么事。女孩说,我心情也不好,你有时间听我说说话吗?男生回了条,没时间。

真的没时间,男生在等待开始。

我们在年少时不明白,有些乐章一旦开始,唱的就是曲终人散。

半年后男生辞职,收拾了简单行李,和师姐直奔北京。他们在郊区租了个公寓,房间里东西越来越多,合影越来越多,对话越来越多。如果房间也有灵魂,它应该艰难而喜悦,每日不知所措,却希望满满。

接着房间里东西日益减少,照片不知所踪,电视机反复从广告放到新闻放到连续剧放到晚安,从晚安后的空白无声孤独整夜,到凌晨突然闪烁,出现健身节目。

这里从此是一个人的房间。

2004年北京大雪。男生在医院门口拿着自己的病历,拒绝了手术的建议,面无表情,徒步走了二十几公里。雪花慌乱地逃窜,每个人打着伞,脚步匆忙,车子迟缓前行,全世界冷得像一片恶毒的冰刀。

男生坐在十几楼的窗台,雪停后的第三天。电话一直响,没人接,响到自动关机。下午公寓的门被人不停地敲,过了半小时,有人撬开了锁。

发呆的男生转过头,是从里昂飞到北京的哥们儿。他紧急赶来,打电话无人接听,辗转找到公寓。哥们儿一边擦着眼泪,一边举起拳头,想狠狠揍男生一顿。

但他看见一张苍白无比的面孔,拳头落不下去,变成一个拥抱。他哽咽着对男生说“好好的啊浑蛋!”

好好的啊浑蛋。

我们身边没有战争,没有瘟疫,没有武器,没有硝烟和末日,却总有些时候会对着自己喊,对着重要的人喊,要活着啊浑蛋,要活得好好的啊浑蛋。

2005年,男生换了诸多城市,从广州到长沙,从成都到上海,最后回到了南京。

他翻了翻以前在网上的ID,看见数不清的留言。密密麻麻的问候之中,读到一条留言内复制的新闻,呼吸也屏住了。

南师大一女生抑郁自杀。他忽然觉得名字在记忆里莫名熟悉。

两个名字叠在一起,两个时间叠在一起。

在很久以前,有个女孩在网上留言说,看你的帖子,心情不好?男生回了条,关你什么事。女孩说,我心情也不好,你有时间听我说说话吗?男生回了条,没时间。

对话三天后,就是女孩自杀新闻发布的时间。

到现在男生都认为,如果自己当时能和女生聊聊,说不定她就不会跳下去。

这是生命之外的相遇,线条并未相交,滑向各自的深渊,男生只能在记忆中参加一场素不相识的葬礼。

男生写了许多给师姐的信,一直写到2007年。

读者不知道信上的文字写给谁,每个人都有故事,他们用作者的文字,当作工具想念自己。

2007年,喜欢阅读男生文字的多艳,快递给他一条玛瑙手链。

2008年,多艳说,我坐火车去外地,之后就到南京来看看你。

2008年4月底,手链搁在洗手台,突然绳子断了,珠子洒了一地。

5月1日17点30分,化妆师推开门,傻乎乎地看着男生,一脸惊悚“你去不去天涯杂谈?”

男生莫名其妙“不去。”

化妆师“那你认不认识那里的版副?”

男生摇头“不认识。”

化妆师“奇怪了,那个版副在失事的火车上,不在了。版友去她的博客悼念,我在她的博客里看到你照片,深更半夜,吓死我了。”

男生手脚冰凉“那你记得她叫什么名字吗?”

化妆师“好像叫多艳什么的。”

男生坐下来,站起来,坐下来,站起来,终于明白自己想干吗,想打电话。

男生背对着来来去去的人,攥紧手机,头皮发麻,拼命翻电话本。

从A翻到Z。

可是要打给谁?

一个号码都没拨,只是把手机放在耳朵边上,然后安静地等待有人说喂。

没人说喂。

那就等着。

把手机放下来,发现走过去的人都很高大。

怎么会坐在走廊里。

拍档问“是你的朋友吗?”

男生说“嗯。”

拍档说“哎呀哎呀连我的心情都不好了。”

男生说“太可怕,人生无常。”

拍档问“那会影响你台上的状态吗?”

男生说“我没事。”

接着男生继续翻手机。拍档和化妆师继续聊着人生无常。

5月1日18点30分,直播开机。

拍档说“欢迎来到我们节目现场,今天呢来了三位男嘉宾三位女嘉宾,他们初次见面,也许会在我们现场擦出爱的火花,到达幸福的彼岸。”

男生脑中一片空白,恍恍惚惚可以听到她在说话,那自己也得说,不能让她一个人说。

男生听不见自己在说什么。

男生侧着脸,从拍档的口型大概可以辨认,因为每天流程差不多,所以知道她在说什么。

拍档说“那让我们进入下一个环节,爱情问一问。”

男生跟着她一起喊,觉得流程熟悉,对的呀,我每天都喊一遍,可是接下来我该干什么?

男生不知道,就拼命说话。

但是看不到自己的口型,所以男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男嘉宾和女嘉宾手牵着手,笑容绽放。

男生闭上了嘴巴,他记得然后就是ending(结尾),直播结束了。

5月1日19点30分,男生启动车子,北京的朋友要来,得去约定的地方见面,请客吃饭。

开车去新街口。

车刚开到单位铁门,就停住了。

男生的腿在抖,脚在发软,踩不了油门,踩不下去了啊,他妈的。

为什么踩不下去啊,他妈的,也喊不出来,然后眼泪就哗啦啦掉下来了。

油门踩不下去了。男生趴在方向盘上,眼泪哗啦啦地掉。

5月1日19点50分,男生明白自己为什么在直播的时候,一直不停地说话不停地说话,因为眼泪一直在眼眶里打转。

不说话,泪水就会涌出眼眶。

5月2日1点0分,朋友走了。男生打开第二包烟,点着一根,一口没吸,架在烟灰缸的边沿。

它搁在那里,慢慢烧成灰,烧成长长一段。

长长的烟灰折断,坠落下来,好像一定会坠落到你身边的思念一样。

烟灰落在桌面的时候,男生的眼泪也正好落在桌上。

多艳说要到南京来看他。也许这列火车就是行程的一部分。

车厢带着多艳一起偏离轨道。

一旦偏离,你看得见我,我看不见你。

如果还有明天,要怎么说再见。

男生最讨厌汽笛的声音,因为预示着离别。

多艳还没有到达南京,他就哭成了泪人。

连听一声汽笛的资格都没有。

书本刚翻到扉页,作者就说声再见。

多艳郑重地提醒,这手链是要用矿泉水泡过,才能戴的。戴左手和戴右手讲究不同。但还没来得及泡一下,它就已经散了。

如果还有明天,要怎样装扮你的脸。

新娘还没有上妆,眼泪就打湿衣衫。

据说多艳的博客里有男生的照片。

男生打开的时候,已经是5月4日1点。

到这个时候,才有勇气重新上网。才有勇气到那个叫作天涯杂谈的地方。才有勇气看到一页一页的悼念帖子。然后,跟着帖子,男生进了多艳的博客。

在小小的相册里,有景色翻过一页一页。

景色翻转,男生看到了自己。

那个穿着白衣服的自己。欠着多艳小说结尾的自己。弄散多艳手链的自己。

那个自己就站在多艳博客的一角。

而另一个自己在博客外,泪流满面。

台阶边的小小的花被人踩灭,无论它开放得有多微弱,它都准备了一个冬天。青草弯着腰歌唱。云彩和时间都流淌得一去不复返。

阳光从叶子的怀抱里穿梭,影子斑驳,岁月晶莹,脸庞是微笑的故乡,赤足踏着打卷的风儿。女子一抬手,划开薄雾飘荡,有芦苇低头牵住汩汩的河流。

山是青的,水是碧的,人没有老去就看不见了。

居然是真的。

2009年搬家,男生翻到一份泛黄的病历。或者上面还有穿越千万片雪花的痕迹。

2010年搬家,男生翻到一盒卡带。十年前,有人用钢笔穿进卡带,一圈圈旋转,把被拉扯到外边的磁条,重新卷回卡带。

那年,从此三十岁生涯。

2011年,回到2003年冬天的酒吧。那儿依旧在放着王菲和陈升。

听着歌,可以望见影影绰绰中,小船漂到远方。

2012年5月。我坐在小桥流水街边,满镇的灯笼。水面荡漾,泛起一轮轮红色的暗淡。

我走上桥,突然觉得面前有一扇门。

一扇远在南京的门。

我推开门,一扇陈旧的木门,屋檐下挂着风铃。旁边墙壁的海报上边,还残留着半张非典警告。刚毕业的男生轻轻推开门,门的罅隙里立刻就涌出歌声。

那年满世界在放周杰伦的《叶惠美》,这里却回荡十年前王菲的《棋子》。男生循着桌位往里走,歌曲换成了陈升的《风筝》。

我知道你是个容易担心的小孩子,所以我在飞翔的时候,却也不敢飞得太远。

有张桌子,一边坐着男生,一边坐着女生。

女生说“我可以提一个问题吗?”

我站在女生背后,看见笑嘻嘻的男生擦擦额头的雨水,在问“怎么这么急?”

女生低头说“我喜欢一个人,该不该说?”

男生愣了一下,笑嘻嘻地说“只要不是我,就可以说。”

女生抬起头,说“那我不说了。”

我的眼泪一颗颗流下来,我想轻轻对男生说,那就别再问了。因为以后,房间里的东西会日益减少,照片不知所踪,电视机通宵开着,而一场大雪呼啸而至。

然后你会一直不停地说一个最大的谎言,那就是母亲打电话问,过得怎么样。你说,很好。

我的眼泪不停地掉。

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我喜欢你,好像我一定会喜欢你一样,好像我出生后就为了等你一样,好像我无论牵挂谁,思念都将坠落在你身边一样。

我一定会喜欢你,就算有些道路是要跪着走完的。

面前的男生笑嘻嘻地对女生说“没关系,我知道你担心什么。是有很多艰难的问题。那么,我带你去北京。”

女生说好。

我想对女生说,别轻易说好。以后他会伤害你,你会哭得让人心疼。然后深夜变得刺痛,马路变得泥泞,城市变得冷漠,重新可以微笑的时候,已经是八年之后。

女生说“你要帮我。”

男生说“好。”

女生说“不要骗我。”

男生说“好。”

青春原来那么容易说好。大家说好,时间说不好。

你们说好,酒吧唱着悲伤的歌,风铃反射路灯的光芒,全世界水汽朦胧。你们说好,这扇门慢慢关闭,而我站在桥上。

怀里有订好的回程机票。

我可以回到这座城市,而时间没有返程的轨道。

我突然希望有一秒永远停滞,哪怕之后的一生就此消除。眼泪留在眼角,微风抚摸微笑,手掌牵住手指,回顾变为回见。

从此我们定格成一张相片,两场生命组合成相框,漂浮在蓝色的海洋里。

纪念2008年4月28日。纪念至今未有妥善交代的T195次旅客列车。纪念写着博客的多艳。纪念多艳博客中的自己。纪念博客里孤独死去的女生。纪念苍白的面孔。纪念我喜欢你。纪念无法参加的葬礼。纪念青春里的乘客,和没有返程的旅行。

扫街的母女

初中时认识一个姑娘,住在我家一旁的巷子里。

那个女孩成绩好,却少有人喜欢同她做朋友。她相貌普通,还有龅牙,所以看上去实在不太美丽。更重要的是,在当时年少的我们眼里,她是个极其无趣的姑娘,穿衣十分土气,对流行的话题全然不知,普通的玩笑也无法会意,即使是当时连小孩子都如数家珍的“四大天王”,她也只能说出一个刘德华。我们私下里悄悄议论这大概便是传说中“死读书”吧。

因此她总是一个人上学、放学,大家看到她也不怎么打招呼。与她在一起,我们自己都会觉得尴尬。有几次我实在没有伙伴一起上学,恰巧碰到她,就顺路一起走。我尝试过很多话题与她沟通,她的反应还是“木头”一样。

她对什么都不感兴趣,除了课本上的习题可以和你多说两句,其他简直一无所知。我曾问她将来的理想是什么,她愣了半晌,似乎根本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半天才悠悠道“上班,赚点儿钱,让我妈不用扫街道了。”我听了,暗想果然不出所料,连理想都只是工作和赚钱。后来我和伙伴宁肯自己上学,也不愿意和她一起走了。

她在班级里似乎也不受欢迎,这简直没什么可怀疑的。记得一次我有事情去班级里找她,一个男生正在门口,看到陌生的我非常热情地迎上来,问我找谁,可是当我说出她的名字时,男孩的兴致仿佛一下子没了,哦了一声,闷闷地进教室把她叫出来,仿佛我找的人令他有些失望,而我,当时也忽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和一个无聊透顶的人交朋友,想必那个男生也以为我是一样的无趣吧!

她还有一个弟弟,那会儿不过五六岁,或者再大一点儿,但个子非常矮小。我只去过她家一次,家徒四壁,虽然算不上脏乱差,但也好不到哪里,整面墙都是黑乌乌的,所有的家具都不能再旧。我坐在破了洞的沙发上恨不得马上逃离,心里默默地想以后再也不要来了!

但是,她的弟弟非常热情,拿出鲜亮的冬枣塞给我吃,一脸纯真中带了讨好,生怕我不喜欢他家似的。我能明显感觉出来,冬枣是他平日里舍不得吃的宝贝,更是他姐姐没有“资格”吃的。因此,他的母亲看着这个小孩子的举动颇有几分不悦,却又无法开口阻止,眼神却是很明显。尴尬中,我慌忙地摆手,不敢接过来吃他递到手里的大枣。弟弟似乎很失望。

印象里,他们一家人都不十分讨喜,女孩的父亲胡子拉碴,不爱说话,人很瘦小。只有弟弟比较可爱些,但是每天脏兮兮的。我们最不喜欢的是女孩的妈妈,眼神里总是对我们充满了敌意和防备,好像我们天天欺负她女儿似的,令我们非常不舒服。

女孩的父亲在马路边开了家小卖铺,几平方米的样子。所售不过是些便宜的烟酒糖茶,20元以上的货物都不多见,甚至摆了许多早已被时代淘汰的日用品和零食,和一些农村都不再流行的便宜货,我一度不明白他家的货源来自哪里,店面快成旧物市集了。因而不难预见的是生意差得很。

女孩的母亲有个扫大街的临职(临时职位),每天穿着鲜亮的橘红色工装,戴着口罩打扫马路。不过,他们一家人虽然贫困、木讷,过得似乎也没什么不好。女孩的母亲喜欢将女儿的获奖证书放在店里,充满了荣耀感。我们打算要过来仔细看时,她又一脸警惕,不肯拿给我们。

所以,即使经常能见到,当时大家跟她的关系也只能算认识,连虚伪的热情也不愿意送出,因为无论你如何待她,回报总是一张面无表情的脸。

后来我去读了高中,渐渐和女孩再没有联系。几年后她家的一些变故,还是从别人口中得知。

有一天晚上,几个流氓去她家的小卖铺买烟,看她父亲长得瘦小老实,便想赖账。但是她的父亲却非常执拗,不付钱不肯让对方走。双方僵持不下,流氓们骂骂咧咧一通,毫不客气地出手,将他父亲痛打了一顿,踹倒在地上,拿着香烟扬长而去。

女孩的父亲亏了钱、挨了打,但事情并没有因此结束。后来,那些小流氓隔三岔五来店铺生事端、抢东西、找借口打人,使他们的生意再无法继续下去,却不敢报警。或者说,在他们一家人的思想里,根本不会生出报警这种意识。所以当时的境况非常糟糕,一家四口战战兢兢,不知道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才会是尽头。

他们家是间破旧的平房,就在店铺后面的小巷子里。大概流氓早就打探到了,有时候会跑去砸门。因此,不久之后,女孩一家店铺也不敢开了,家里面也住得胆战心惊,生怕坏人闯进来捣乱。

很长一段时间,为了躲避流氓的骚扰,每天他们都偷偷地在家生活,吃储备的面条、咸菜、方便面。白天不敢出门,将锁从大门外面反锁上,装作没人在家的样子,小孩子也不去学校上课了。晚上从来不敢开灯,惶惶不可终日。

但即使如此,仍是没能躲过那些恶人,闹出了事情。因为过了好多天,他们见流氓没有再来,就试着出来做生意,总要赚点儿钱维持生计的,否则也是饿死。但不知是他们运气太差,还是对方设了计策,他家的店铺在重新营业的当晚,就被那伙人“抓了个正着”。店铺被砸得很不堪,双方混打在一起。眼看瘦弱的父亲被几个流氓打得头破血流,就要吃亏,情急之下母亲冲回家里,拿把菜刀疯了一样地冲出来,冲着一个年轻人的手一刀就砍了下去,切下了对方的三根手指头。

所有人都傻了,停止了斗殴,有人报了警。

听说,警察来的时候,母亲满眼里只有愤怒,压抑不住的愤怒。临被带走前,她咬着牙说了一句话只恨我自己没出息,不能杀了你们。

母亲被判了刑,那伙流氓再也没有出现过。

没多久,女孩高考,成绩原本非常优秀的她,考得一塌糊涂。

在父亲的支持下,女孩复读了一年,可是第二年考得更糟,竟然连专科也没什么可挑选,好像是第一门科目没有考完,就晕倒在了考场上。

最终,女孩选了一个非常普通的专科,去读了大学。我们没有人跟她联系,只有大人们偶尔路过那家店,能看到他们。他们依然和从前相差无几,脸上没有什么表情,说话少之又少。

后来我家搬离了那条街,再也没有女孩的消息了。唯独有一次,我回去看望一个朋友,远远地,忽然又看到了那对母女。

母亲依然穿着橘红色的工装,弯着腰在打扫马路。女孩穿了一身暗红色的运动服,戴了母亲的口罩,陪着母亲一起打扫马路。

我远远地看着,没有上前跟他们打招呼。我知道那个母亲一定不愿意我们看到她扫街的女儿,而更愿意给我们看女儿的那些获奖证书。可是那一刻,我站在不远处,忽然有种想流泪的冲动,觉得那个画面既温暖,又让人难过,一瞬间生出许多对小时候不喜欢她们的愧疚。而年少时她那句“上班,赚点儿钱,让我妈不用扫街道了”,也终于在多年后令我有了一种全然不同的感受。

年少的自己并不能够明白,不是所有的人生来都聪慧、讨喜,但爱是一粒种子,贫穷、笨拙、木讷,却抵挡不住他们一家人的爱护,我们谁也没有资格瞧不起她。

写下这个故事,含着许多对年少时关于她的抱歉和遗憾。我记得最后见到他们的那天,母亲接过女儿递来的水杯,扬起笑脸。我知道,经历过那么多的风霜雨雪,在今天,这个安静、沉默的家庭,一定更明白如何去珍惜坎坷人生中细微的温暖和最美好的亲情。

看得见远方,追得上路人

有时梦是泡沫,可惜看不破

1

当嘈杂的喧闹声传入沈老板耳朵里的时候,他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小王破门而入“沈总,警察啊!”沈老板原本跷在桌上的腿放了下来,他有些惊讶,又有些不耐烦,上个月刚来过,怎么又来了?这帮破警察真是越来越难缠了。看来又要请局长吃饭了!干!

沈老板不情不愿地往办公室外面走去,跟正要闯进来的警察撞了个满怀,对方一把抓住沈老板“你是什么人?跟我们走一趟!”小王愣了一下,那警察又转向小王“你也跟我们走一趟!”

今天的生意又做不成了。沈老板坐上警车的时候有些遗憾地想。娱乐城开张两个多月了,在最差的情况下,一天也有一万块钱的净收入。今天刚开张自己跟老婆就双双被带走了,真是损失。

给沈老板做笔录的是个年轻警察,看到沈老板的时候皱了皱眉头“姓名?”

沈老板很配合地回答“沈富。”

“你在动感娱乐城做什么?”

“我是那里的经理啦。”沈老板回答。

警察再一次皱了皱眉头“你不是本地人?籍贯哪里的?”

沈老板报上籍贯,警察露出一个“原来如此”的表情,心想难怪这个人有这么重的口音。

“你是总经理,那这个娱乐城的股东是谁?”

“什么是股东?”

“就是你老板是谁?你替谁工作?”

“我老板叫沈加康,也是K城的,我们是一个村的。”

“你有他的联系方式吗?”

“我没有啊。我只是帮他打工的,老板大概每个月过来看一下经营情况,平时跟我们也不联系,我也很少见到他。”

“是吗?”警察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那你知道你们电玩城是做什么的吗?”

“就是做做娱乐生意啊,”沈老板回答,“年轻人喜欢玩游戏,就到我们这里来咯。”

“你们电玩城有赌博设备你知道吗?”

“我不清楚啊。”沈老板回答,“我只是每天来坐在办公室里看一看,然后负责发工资,电玩城具体怎么运作,我完全不知道,反正工作也很简单,有人看着场子有人收钱就行。”

上一次被弄进来也是这样的问题,这些人每天都很闲吗,明知道把自己抓进来还是要放走,还问重复的问题,真是无聊啊。沈老板心心念念想着今天不能开张的损失,要知道,正月的时候生意好,有的时候一天能有个好几万的净利,最多的一天达到了十五万。

笔录做完了,沈老板站起来,跟警察打了个招呼赔了个笑脸就准备走人,却被拦住了“你去哪儿?让你走了吗?”沈老板愣住了。

2

沈老板是自从动感娱乐城开张之后才变成老板的,在那之前,他只是个酒店里面的保安头目。

沈老板家乡在一个多山的地区,耕种不便,收成更少,村里原先还有人留在本地老实种田,渐渐地都受不了外界的诱惑,相继离开了村庄,有些变成了农民工,有些变成了小摊贩,还有一些人并没有什么固定的职业,哪里有钱赚就去哪里捞一笔。

沈老板只有小学毕业的文化水平,但好在个子高,又天生一张笑脸,所以好歹混到了一家五星级酒店当保安,干了两年,沈老板把老婆和女儿都从农村接了过来,又过了两年,沈老板变成了保安队长,竟然也能够把女儿送进小学了。

沈老板平时话不多,江浙一带十里不同音,更何况他老家跟这座城市隔了那么远而他又不会讲普通话,别人讲普通话他也不大听得懂,所以沈老板跟别人的交流并不多,他又长着一张笑脸,连生气的时候看起来也是笑眯眯的,于是后来大家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笑面虎。

熟悉的人都知道笑面虎是开玩笑的说法,但是陌生的人听到别人说起保安队长笑面虎,都以为这个人曾经做过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有一次酒店来了一个大老板,沈老板早就听说过这个人,但是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跟这个人扯上什么关系。直到大老板因为喝醉酒而落下的手机被沈老板捡到,沈老板拾金不昧感动了大老板,大老板拍着他的肩膀说“兄弟,如今像你这样做事地道的人不多啦!”

沈老板挠挠头,笑了笑。

就像所有的小说中都会出现的正能量情节一样,大老板似乎开始有意栽培沈老板,经常叫上沈老板参加各种饭局,认识各种人。

两个月后,在一次饭局上,大老板跟其他几个开公司的人对沈老板说“兄弟,我们几个打算成立一个公司,我们出钱,你出力。我们算你是劳务出资,年底一起分红,怎么样?”沈老板当然谢过大老板栽培。

很快,沈老板的名字出现在了工商局登记在案的娱乐城营业执照上,动感娱乐城开业,沈老板从一个保安队长一跃成了动感娱乐城的法定代表人,叫他“老板”的人渐渐多了起来。

当初在家里种田或者是来城里到处打零工的他,从来都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的姓氏后面也能够被冠以“老板”这样的称谓。

3

大老板来看沈老板的时候第一句话就是“你都怎么说的啊?”

沈老板说“就按照之前你们教我的说的啊。娱乐城的事情我什么都不知道。”

大老板沉思了一下,说“这次不行了,公安这边不肯放人啊,兄弟,我看他们是要动真格的了。你再不承认,恐怕他们要整你,还要启动刑事程序,到时候检察院参与进来,你就要坐牢了啊。”

沈老板吓了一跳,他问“你们不是都跟公安的人很熟吗?公安怎么会查你们?”

“娘的!”大老板恨恨地说,“这次出了奇了,最近也没有领导换届,刘××这么勤快干什么,卵疼啊?”然后他又和颜悦色地对沈老板说“兄弟,你放心,这个事情哥哥一定帮你摆平。我们哥儿几个在外头帮你活动,过几天就让你出去。警察再问话,你就承认你是沈加康。态度好点儿交几个钱了事算了。”大老板如此这般地嘱咐了沈老板几句,就匆匆走了。

大老板刚走,沈老板就又被叫出去问话了。

他按照大老板的指示回答“我其实就是沈加康。”

“你昨天说你叫沈富,今天说你叫沈加康,你到底叫什么?”

“沈加康。”

“那你之前为什么要说谎?”

“我怕你们追究我责任嘛!”这确实是沈老板的大实话,“我要是说我是沈加康,你们肯定要把我抓起来的咯。”

“那你对于动感娱乐城里面放置赌博机的情况是了解的?”

“了解。”

“那你既是动感娱乐城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实际投资人?”

“什么叫投资人?”

“就是出钱开娱乐城。”

“啊,对,是我开的。”

“只有你一个人?”

“嗯,只有我一个人。”

“你开这个娱乐城,包括买赌博机,一共投资了多少钱?”

“一百多万吧。”

“钱是哪里来的?”

“跟朋友借的。我跟他们说赚了钱我就还给他们。”

“都是谁借钱给你的?”

“××公司那个许老板,还有许老板的朋友朱老板,还有一个王老板。”

“他们为什么要借钱给你?你借钱的时候有没有告诉他们你是要开赌场?”

“我是开的娱乐城嘛。他们只知道我要开娱乐城。”

“他们只是借给你钱,却没有入股?”

“什么是入股?”

“就是跟你一起管理这个娱乐城,赚了钱跟你分。”

“没有,他们只是借钱给我。我们交情好嘛,朋友之间很讲义气的,而且许老板钱也多,不在乎这个几十万。”

……

“这是今天的讯问笔录,请你核对,然后签字。”

沈老板看着面前的几页A4纸,上面的黑色打印字他根本认不全,他笑了笑,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沈老板被带走之后,两个警察相视苦笑,这个沈老虎,哪里是个沈老虎啊?

4

大老板说娱乐城最近这阵子是不能开了,沈老板又没有其他工作,只能闲在家中。虽然空闲时间比较多,还可以抽空陪陪女儿,但是沈老板觉得心慌。

为了从公安局出来,他交了七十六万罚款。这三个月来,娱乐城一共赢利了两百多万,大老板他们一分,给沈老板的只有二十万。这七十六万的罚款一下子掏空了沈老板的家底,而且还让他欠下了五十万的外债。

娱乐城不开张,他就没有赚钱的机会,没有赚钱的机会,就还不起债。沈老板觉得十分焦灼。

这种焦灼的状态持续了不到一个星期就消失了,并不是因为娱乐城重新开张了,而是因为沈老板忽然接到了法院的文书,要求他下周一出庭参加诉讼,内附一张检察院的起诉书。沈老板连忙打电话给大老板,并且随身带去了法院的文书。

“兄弟,这是要坐牢了啊。”大老板看了法院的文书说。

“为什么啊?”沈老板不相信,“公安局明明已经把我放了,我钱都交给他们了。”

“你看,这个上面写着你是取保候审。”大老板说,“就是可以回家,然后等着法院审你。”

“不可能啊,”沈老板说,“公安局的人亲口跟我说的,交了钱就放了我。我出来的时候局长还跟我说‘不要心疼钱,回去生意照样做。’”

“哪个局长?”大老板问。

“我也弄不清楚啊。”沈老板说,“我对你们这里也不熟,那现在怎么办啊?”

“只能等着法院审判啊。”大老板沉思了一下,“不过你不要急,我认识一个非常好的律师,我给他打电话。”

大老板当着沈老板的面打了一个电话,然后随手在一张纸上写下一个号码“你给这个号码打电话,是××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你去找他就好了。”

5

刘律师见到沈老板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赌场到底是谁开的?”

“我开的。”沈老板说。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背这个黑锅,可能是觉得大老板这几天忙前忙后帮自己,自己不能背叛他,也有可能是觉得这个律师是大老板的朋友,如果自己说了大老板的坏话,律师肯定就不帮自己了,以及其他一些复杂但是他自己尚未意识到的原因。

刘律师说“我去法院看过你的卷宗。你这个罪事实认定太清楚了,想要无罪是不可能的。”

“罪?”沈老板吃了一惊,“我又没有杀人放火,就是娱乐城里面有两个赌博机嘛,而且我都交过罚款了啊!”

“你交的罚款是给公安局的,跟你这个罪没有关系。”刘律师说,“公安局是公安局,法院是法院。”

“但是公安局局长说交了钱就没事了啊。”沈老板说。

“哪个局长?”刘律师问,“你们说话的时候有第三人在场吗?有证据吗?”

“我弄不清楚啊。”沈老板说。

“你不要笑啊,”刘律师说,“你现在这个情况弄不好要坐牢的啊,而且法院这边肯定会判你罚金。”

“我没有笑啊,”沈老板说,“我就长这个样子嘛。”

“你是哪里人啊?”刘律师问,“我听你口音不像本地的。”

“我是K城农村的咯。”沈老板说。

“你这个案子照目前来看,只有认罪,然后争取法院宽大处理,给你判个缓刑,就不用坐牢了。不然你这个涉案金额属于特别巨大的,肯定要坐牢。”刘律师扶了扶眼镜,认真地说。

“你不是律师吗?”沈老板说,“你们律师应该有办法的啊,刘律师你帮我想想办法,我真的没钱了啊。”

刘律师的指头在桌面上有节奏地敲击着“话是这样说没错,但是你这个案子基本上已经坐实了啊。不仅是你一个人的供词,包括你老婆的供词也说这个娱乐城是你一个全权经营的,赢利的数额她也承认了,这个很难办了啊。”

“那我现在要怎么办?”沈老板问。

“你现在只能先想办法凑钱了,法院这边的罚金不会少的。我们这边的惯例,是你赢利多少,罚金就是多少,当然了,你这个赢利数额太巨大了,罚金不会这么多。”刘律师看到沈老板脸色变了,赶紧补了一句,他顿了一顿,等沈老板反应过来,继续说“我估计在法院判的罚金在十五万到二十万。”

“我没有这么多钱啊。”沈老板说,“我还欠了人家好多钱。”

“你只能想办法凑了。”刘律师说,“不然的话,就只能去坐牢了。”

6

开庭当天,沈老板早早地来到法院门口,刘律师姗姗来迟,沈老板本来就很忐忑,这样一来,更加不安了。

审判长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看起来柔柔弱弱的,但是一记法槌敲得沈老板后背一个激灵。

公诉人是一个看起来更年轻的姑娘,但是比审判长更凶。沈老板看着公诉人,是个丰满的姑娘,胸围大概有C罩杯,这么年轻,却这么凶,对象一定不好找啊。

沈老板就这样自顾自地想着,公诉人一声喝问“被告人,你对上述事实有什么要说的?”沈老板这才回过神来,他下意识地开始反驳“这个娱乐城,我买来的赌博机都是二手的,不能按照机器上的数字认定赢利。你们找到的银行账户记录,那个账户上的钱,有许多是我的朋友们打进去的,不是我赚的钱。我根本没有赚到两百多万,有的时候还亏本。而且我在公安局的时候,你们公安局的局长跟我说交了钱就放了我。”

刘律师默默地扶住了额头。

“现在是公诉人依法对你提起国家公诉,你在公安机关交的罚款跟公诉机关追究你的刑事责任没有任何关系。”公诉人冷冷地说。

沈老板又愣了一下,他根本听不懂这些深奥的词汇——公诉人、刑事责任。开赌场这种事情,虽然不应该,但是也不至于这么严重啊。再说,自己已经交过罚款,保证以后不做这种事情不就行了吗?

轮到辩护律师发表意见的时候,刘律师站起来,承认了公诉机关所指控的全部罪行,但是提出沈老板文化程度低,对于开设赌场的刑事责任完全没有意识,主观恶性较小,开赌场赢利的钱一部分用于购买赌博机,一部分用于归还欠款,所剩并不多,加上已经在公安机关交过罚金,家庭经济状况十分艰难,希望审判长和公诉人能够考虑被告人的上述特殊情节,酌情减少罚金,被告人愿意积极配合缴纳。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并不多。

沈老板忽然说“那个赌场不是我开的。”审判长看着沈老板,公诉人也有些惊讶。刘律师再一次默默地扶住额头。

“那个赌场是许××、朱××和王××开的,”沈老板说,“是他们出的钱,赚的钱也给他们拿走了,我没钱。”

审判长、公诉人、刘律师都看着还在做困兽之斗的沈老板。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不一样。

7

刘律师收到判决书的时候给大老板打了电话“许总,案子判下来了。”

“怎么说?”大老板问。“三年,缓刑三年,”刘律师说,“罚金十五万。已经是我跟检察院和法院沟通最好的结果了,比公安局好多了。”

“他奶奶的,”大老板说,“我们前天几个人一起吃饭,说是有人故意要搞我。我就说,没事抓什么赌,而且还抓到我头上来。公安局局长自己都跟我去动感娱乐城玩过赌博机,他没事查我干什么?”

“谁要搞你?”刘律师放下手中的文件。他是大老板公司的法律顾问,如果有人要搞不正当竞争,那么他就有必要再把公司跟对方公司的来往法律文件和法律行为检查一遍。

“我听说是那个钱老板,那天逛街的时候,他一个小蜜跟我一个朋友吵起来了,结果回去就跟钱老板闹要报仇。钱××也不是东西,就去跟公安局局长说我开了个赌场,结果他们就去查我了。”

“跟你朋友吵起来?”刘律师心领神会地笑了,“嘿嘿,是女朋友吧?”

“唉,唉……”大老板打了个哈哈,“还是刘律师你当初建议得对啊,做这种买卖,到底是不能自己出面,而且还要选好人代自己出面。我差一点儿就把自己搭进去了啊。”

“许总你放心。”刘律师在夸奖之下并没有沾沾自喜,而是继续表忠心,“我当公司顾问一天,就肯定要尽一天的职责。”

并没有人提及沈老板。

8

接到判决书的沈老板花了很大力气才明白“判刑三年,缓刑三年”这句话的意思,而在连续找了一个月的工作都碰壁之后,他才明白这份判决书的意义。

没有人再叫他沈老板了,甚至连沈老虎这样的外号也没有人叫了。没有工作的沈老板只能在街上摆一个手机贴膜的摊位,成本低,又灵活,每天暮色四合,步行街上人流开始涌动的时候,沈老板就扛着他的摊位出现。

这条街上,几乎每隔五步就有一个贴手机膜的,沈老板又是外地人,跟本地人交流并不方便,生意比别人差一些。沈老板从一个月入十万的老板,一下子变成了一个月入一千的男人。

原本从农村跟着男人来到城里的老婆完全不了解发生了什么,她以为沈老板做了生意发了大财接她和女儿来享福,直到公安机关来找她协助调查。她没有上过学,不识字,不会写自己的名字,听不懂这些本地人问她的问题,她艰难地跟他们交流,试图说明自己的男人是无辜的。

但是她说不清楚动感娱乐城的投资人是谁,也说不清楚自己的丈夫到底是做什么的,她甚至不知道动感娱乐城里面有赌博机这种东西。笔录结束民警让她签字,她说“我不会写字。”民警说“那就按个手印吧。”她茫然地按照民警的指示把大拇指按向印泥,再按在一张密密麻麻写满字的纸上。她觉得自己像是做了什么重大的事情,忽然丈夫就被关起来,忽然就负债五十万,忽然丈夫就被判了刑。

这些突如其来的变故就像夏季毫无征兆的狂风骤雨让沈老板夫妇猝不及防,等反应过来,生活已经一片狼藉。

沈老板有些后悔跟着大老板做这种生意,但是他又无比怀念过去那种有饭局,不用辛苦劳动,坐在办公室里就能拿钱的生活状态。要不是刚好被抓到,说不定自己干个几年也能攒个好几百万,到时候车子房子都能买下来,还可以做点儿生意,再过个几年,说不定也是大老板那样的人物。

都是命啊。沈老板在心里默默地叹了口气,手一抖,把手机膜贴歪了。衣着暴露的少女立刻叫起来“哎呀,歪掉了呢!”

少女讲的是方言,沈老板并没有听懂,但是他猜到了对方大概的意思,沈老板没有说话,只是撕掉这张膜重新换了一张。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

2004年的时候心灰意冷不想劳动,每天捧着电脑打牌,一打就是十几个钟头。但我的技术很差,毫无章法可言,唯一的优势是打字快,于是创造了自己的战术,叫作废话流。

一发牌,我就开始在聊天框里跟玩家说话“赤焰天使,你娘舅最近身体好吗?”“天使为嘛是赤焰的呢,会炖熟的,你过日子要小心。”“咦,苍凉之心,好久不见你怎么改名字了?”“毛茸茸你好,帮帮我可以吗,我膝盖肿肿的呢……”

结果很多玩家忍无可忍,啪啪啪乱出牌,骂一句“我去你大爷的”就退出了。这样我靠打字赢了打牌,赚到胜率75%。后来慢慢不管用,我又想了新招。

我在对话框里讲故事。

系统发牌,我打字“从前有个神父,他住的村子里最美的姑娘叫小芳。突然小芳怀孕了,死也不肯说是谁的孩子。村民就暴打她,要将她浸猪笼。小芳哭着说,是神父的呢。村民一起冲进教堂,神父没有否认,任凭他们打断了自己的双腿。过了二十年,奇迹发生了。”

然后我就开始打牌。对话框里一片混乱,其他三个人在号叫“我弄死你啊,发生了什么奇迹?去你妹的,老子不打了,你讲话能不能完整点儿?”

就这样,我的胜率再次冲到80%。

废话流名声大震,还有很多人来拜师。我一看胜率都在50%以下,头衔全部还是“赤脚”,冷笑拒绝。

正当我骄傲的时候,跟我合租的茅十八异军突起,自学成才。

这狗东西太无耻,他发明的属于废话流分支诅咒术。比如好端端地大家在打牌,茅十八打一行字“大慈大悲普度众生观世音菩萨,圣洁的露水照耀世人,明亮的目光召唤平安,如果你想自己的父母健康,就请复述一遍,必须做到,否则出门被车撞死。”

我去你的三姑夫!

当时强迫转发还不流行,被他这么一搞整个棋牌间里一片手忙脚乱,人人无心计算。一局没打完,他已经依次请过太上老君、上帝、耶和华、圣母马利亚、招财童子、唐明皇、金毛狮王谢逊、海的女儿……

我输了。

茅十八这人生活中安静沉默,连打电话都基本只有三个字“喂。嗯。拜。”他成为废话流宗师,让我瞠目结舌。

我跟茅十八的友谊一直维持着,2009年甚至一块儿自驾去稻城亚丁。当时他带着自己的女朋友荔枝,开到冲古寺,景色如同画卷,层峦叠嶂的色彩扑面而来。

我知道茅十八的打算,他紧张得发抖。

他跪在荔枝面前,说“荔枝,你可以嫁给我吗?”

才一句话,后半句就哽咽了,那个“吗”字差点儿没发出来,将疑问句变成祈使句。

荔枝说“怎么求婚也就一句话,你真够惜字如金的。”

茅十八一边抽泣,一边说“荔枝,你可以嫁给我吗?”

荔枝说“好的。”

茅十八给荔枝戴戒指,手抖得几乎戴不上。我和其他两个朋友冒充千军万马,声嘶力竭地号叫,打滚。

2010年荔枝生日,茅十八送的礼物是个导航仪。大家很震惊,这礼物过于奇特,难道有什么寓意?

茅十八羞涩地说,他鼓捣了一个多月,把导航仪的语音文件全部换掉了。我兴奋万分,逼着荔枝开车,一起检验茅十八的研究成果。

这一尝试,我彻底回想起茅十八称霸废话流的光荣战绩。

在开车兜风的过程中,导航仪废话连篇“完蛋,前面有摄像头。这盘搞不定了,我找不到你想去的地方。大哥你睡醒没有,这地址错的啵?”

大家乐不可支。最牛×的是在等红灯时,导航仪里茅十八严肃地说“手刹还拉好了?万一倒溜怎么办?你不要按喇叭,按喇叭搞什么啊,前头是个活闹鬼的话马上来干你,你又干不过他,老老实实等不行吗,哦,你没按喇叭,算老子没讲……”

大家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荔枝笑得花枝乱颤,说“你平时不吭声,怎么录音啰唆成这样?”

茅十八说“上次去稻城,你不是嫌导航仪太古板,不够人性化吗,我就改装了一下,以后开车你就不会觉得无聊了。”

荔枝拿起导航仪,随便一按,导航仪尖叫“你不会是想关掉我吧,老子又没犯法,你关,你关,回头老子不做导航仪了,换根二极管做收音机,你咬我啊……”

所有人叹服。

2011年,茅十八和荔枝分手。

荔枝把茅十八送她的所有东西装个盒子,送到我的酒吧。

我说“茅十八还没来,在路上,你等他吗?”

荔枝摇摇头,说“不等啦,你替我还给他。”

我说“他有话想和你说的。”

荔枝说“无所谓了,他一直说得很少。”

我说“荔枝,真的就这样?”

荔枝走到门口,没回头,说“我们不合适。”

我说“保重。”

荔枝说“保重。”

那天茅十八没出现,我打电话他也不接。去他在电子城的柜台找,旁边的老板告诉我,他好几天没来做生意了。

最后在一家小酒馆偶尔碰到,他喝得很多,面红耳赤,眼睛都睁不开,问我“张嘉佳,你去过沙城吗?”

我想了想“是敦煌吗?”

他摇头说“不是的,是座城市,里面只有沙子。”

我说“你喝多了。”

他趴在桌上睡着了。

就这样,荔枝的纸箱子放在我的酒吧里,茅十八从来没有勇气过来拿。

有天店长坐我车回家,拿个导航仪出来玩,我看着眼熟,店长撇撇嘴说“乱翻翻到的。”

她一开机,导航仪发出茅十八的声音“老子没得电了你还玩。”

吓得店长鸡飞狗跳,说见鬼了,抱头狂号。

我打电话给茅十八“东西还要不要?”

茅十八沉默了一会儿,说“不要了,明天回老家泰州。”

我说“回去干吗?”

茅十八说“家里在新城商业街替我租个铺子,我回去卖手机。”

我忽然心里有些难过,也没有话,刚想挂手机,茅十八说“卖手机挺好的,万一碰到个年轻貌美的姑娘,成就一段姻缘,棒棒的。”

我说“你加油。”

茅十八说“保重。”

我说“保重。”

2012年8月,我心情很差,开车往西,在成都喝了顿大酒,次日突发奇想,还是去稻城看看。

虽然只有一个人,但沿途听着导航仪茅十八的胡说八道,一会儿“跑那么快作死,掉沟里面我又不能帮你推”,一会儿“一百米后左拐了,妈逼你慢点儿”,倒也不算寂寞。

我觉得茅十八真是天才,我忘记插电源,亮红灯后导航仪疯狂地喊“老子没得电了老子没得电了,你给老子点儿电啊!”

我差点儿笑出来,赶紧插电源。

翻过折多山、跑马山、海子山、二郎山,想看牛奶海和五色海的话,要自己爬上去。我觉得很累,于是停在冲古寺。绿的草、蓝的水、红的叶、白的山,我看着这一场秋天的童话发呆。

导航仪突然“嘟”的一声响了。

是茅十八的声音

“荔枝,你又到稻城了吗?这里定位是冲古寺,我向你求婚的地方。抵达这个目的地,我就会对你说因为是最蓝的天,所以你是天使。你降临到我的世界,用喜怒哀乐代替四季,微笑就是白昼,哭泣就是黑夜。”

“我喜欢独自一个人,直到你走进我的心里。那么,我只想和你在一起,我不喜欢独自一个人。”

“我想分担你的所有,我想拥抱你的所有,我想一辈子陪着你,我爱你,我无法抗拒,我就是爱你。”

“荔枝,我在想,当你听到这段话的时候,是我们结婚一周年呢,还是带着小宝宝自驾游呢?”

“我站在那一天的天空下,和今天的自己,一起对你说,荔枝,我爱你。”

听着导航仪里茅十八的声音,我的眼泪涌出眼眶。

那一天在云影闪烁的山坡上,草地无限柔软,茅十八跪在女孩前,说“荔枝我爱你。”

今天在云影闪烁的山坡上,草地无限柔软,茅十八的影子跪在女孩的影子前,说“荔枝我爱你。”

这里无论多美丽,对于茅十八和荔枝来说,都已经成为沙城。

一个人的记忆就是座城市,时间腐蚀着一切建筑,把高楼和道路全部沙化。如果你不往前走,就会被沙子掩埋。

沙城就是一个人的记忆。

偶尔梦里回到沙城,那些路灯和脚印无比清晰,而你无法碰触,一旦双手陷入,整座城市就轰隆隆地崩塌。把你的喜笑颜开,把你的碧海蓝天,把关于我们之间所有的影子埋葬。

如果你不往前走,就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只能往前走。

哪怕往前走,是和你擦肩而过。

我从你们的世界路过,可你们也只是从对方的世界路过。

哪怕寂寞无声,我们也依旧都是废话流,说完一切,和沉默做老朋友。

人生中那些舍不得的东西

人一生会拥有太多东西,但衣柜容量有限,抽屉容量有限,心的容量也有限,所以需要经常来腾空一些位置,让新的进来。但有些人,衣服穿旧了,东西用坏了都舍不得丢,心里实诚地放着一个人,容不得虚掷。

舍不得先生说“东西和人一样,待在身边久了,自然就处出了感情。”

四岁那年,舍不得先生把我从四川达州的小县城接到了成都,那是我第一次离开父母,也是第一次看见城市的样子。舍不得先生的公司给他配了套房,门前有密密麻麻一排叫不出名字的花,那个时候,我在屋里的大理石地板上打滚儿,趴在窗棂上看天,感觉云是可以摸到的,空气也都是香的。

舍不得先生是个天生的艺术家,他写得一手没练过却笔迹娟秀的毛笔字,他会用废弃的硬纸片订成一本簿子,写上字给我当生字卡,以至于我在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就已经认识了几百个生字。某天看见他书桌玻璃板下压了一张老虎图,我以为是他把客厅的日历给剪下来了,结果他告诉我是他画的,没学过画画却懂得用水粉,更夸张的是老虎身上细致的白色毛发都是一笔笔勾出来的。除此之外,我十岁之前的头发都是他给我理的,每本新书的书皮都是他给我包的,养仓鼠的小窝是他给我搭的,就连自行车、台灯、计算器坏了,也是他给我修好的。

他拥有一切我无法企及的能力,活脱儿一个现实版的哆啦A梦。

在父母来成都之前,我跟舍不得先生一起生活,所以建立了非常深厚的革命情感。从尿床后他给我洗床单,每天带我去楼下晨跑,辅导我写作业,用口水给我涂蚊子咬的包,到看电视的时候给我抠背,以及不厌其烦地喂我吃饭,舍不得先生的教育方法绝对是溺爱型,但好在我没有恃宠而骄。

说到吃,不得不说一下舍不得先生的倔脾气。他不喜欢下馆子,每当我在他面前说到在外面餐厅吃到的菜时,他总能默默记着,然后想尽各种办法学会那道菜,顿顿都做给我吃,以至于从小到大我的主食就是各种啤酒鸭、炒虾、水煮鱼等高油量大菜。六年级毕业后,同龄人都有了审美,当自己因为体重被取了各种绰号后,才意识到吃这些大菜的罪恶。

初二那年,父母在成都买了新房子,我自然要离开舍不得先生跟他们一起住,但好在离他家也就半小时车程。还记得搬新家那天,舍不得先生给我打包行李,他从床底下拉出来一个铁箱子想让我爸带上,我打开一看,里面装满了小时候玩的玩具和不穿的旧衣,我呛他说没用的东西就丢掉吧,他倒是执拗,抢回铁箱说“那我先给你保存着,等你老了看到这些可全都是回忆。”

他舍不得的还有很多,比如那本已经被我画花了的生字卡,他至今都垫在自己枕头底下;比如那把给我理了好多年头发的剃刀,上了初一后我再也没有让他给我理过头发,每次从外面理发店回来他总是怪我妈,说头发理得不好看,为此我还跟他闹过别扭。爸妈买了车后想带他去外地逛逛,他偏说费油,不如在自己的“桃花源”里自在,还有他给我做的每一道大菜,自己都舍不得动一下筷子,以及这么多年,我犯了大大小小的错误,他也舍不得骂我。

脾气倔,对吧。

高三那年是我的黑暗奋斗期,每天睡五小时疯狂背书。舍不得先生怕我妈照顾不好我,便每天走几公里路来我家做饭,让他就在我家睡,他不肯,开车去接他也不愿意,胸有成竹地说每天早上五点起床锻炼身体这点儿路不在话下。

一模成绩下来后,危机感化成了彻头彻尾的压力,我坐在凳子上看着肚子隆起的几层肉心烦,偏偏这时舍不得先生又端上来一满碗自己包的包子,我脑袋一热便拿他出了气,嚷嚷长这么胖都是因为他给我吃太好了,明明不想吃,还偏给我做,没人喜欢胖子,老天才不会给一个胖子任何机会。这一闹,把舍不得先生直接吓回了自己家,一个星期都没出现。我心里对自己也怨怼,但就克制不住,那几天,眼泪哗哗地掉,感觉差不多把后半生的都流完了。

后来因为朋友的外公去世,葬礼上我看着宾客围着水晶棺里的老人转着圈默哀,一下子心慌了,跑回舍不得先生的家,狠狠道了个歉。

高考结束,成绩还算理想。还记得刚上高三的时候,家里人就讨论过报志愿的问题,几乎一致建议我就留在成都,唯独舍不得先生高调支持我去北京。填志愿之前,他专门找过我,语重心长地告诉我那个城市才能装得下梦想,他说自己年轻时在战场上立了功,回来就被派到北京,他喜欢那座城市,事业也顺风顺水,但为了把一家人的户口从村里迁到城市来,不得不回了四川。

惊讶这段经历之余我故意呛声“怎么,你舍得让我一个人去北京啊?”他说“舍不得啊,但也没办法,觉得欠着你,我知道,你怪我从小把你当个女孩子养,把你宠太好,绑太紧,你心里一定是怨我的吧,所以,走了也好,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听到这儿,话不多说,我抹了把眼泪就抱住他的脖子一顿哭,觉得自己就是个浑蛋,越是被给予太多爱,越是不着调地埋怨。

最后,我还是去了北京,但心里暗自起了誓,一定要把舍不得先生拽上飞机,让他回一趟北京。

来北京的第一年挺顺利,工作和写作都风风火火的。听我妈说舍不得先生几乎走哪儿都把我的书带在身上,尽管他根本看不懂,还总是装模作样地拿着放大镜来回读开头那两行,高度总结出这是讲年轻人的爱情故事。

放假回去的时候,特意去他的枕头下看看,那本字卡据说被我弟撕烂了,取而代之的是我的书,我说他压在枕头下睡得不舒服,他偏要放着,我只好哭笑不得地又给了他几本,把枕头垫垫平。看着家里被他补过好几次的皮沙发,用了几十年的玻璃柜,书桌下面那幅褪了色的老虎图,时间好像没走,我还跟那年腻着他的小孩儿一样。

我跟朋友聊起他时,说他这一生舍不得太多东西,唯一舍得的,就是让我离开了他。

我跟舍不得先生靠电话联络感情,起初是隔天打一次,后来工作渐渐繁重,他打来的时候我不是在开会就是在忙,到现在变成一周一次。但时间久了,每次的话题都围绕“身体好不好”“工作忙不忙”“吃得好不好”,于是我便失去了耐心,连那每周唯一的一次通话都觉得麻烦。只是他每每挂电话之前那句“我听听你的声音就好了”又总是触到我的神经,然后在心里把自己骂上一万遍。

好像总是这样,有了自己的世界后,亲情需要被随时提醒。看见故人去世才感叹家人老了要多多陪伴;看见一篇文字、听见一首歌,才会幡然醒悟自己对家人是不是做得不够好。

或许我们只有真正失去了,才会懂得那些一辈子舍不得的人,心里的担忧和怅然。

现在我一回家,舍不得先生仍会做一桌子大菜,只是味道不那么好了,因为他总是忘记放盐。我坐在他身边的时候,他也总会不自觉地把手伸过来给我抠背,只是没多一会儿他就低着头睡着了,我看着他的头发又白又硬,像一根根鱼线。

电话里他呜咽着重复上一次的话题,我在说话的时候还经常“喂”半天,我以为是自己手机的问题,一看话筒声已经最大,再听着那一声声“喂”,鼻子难免泛酸。

时常想起年少时,舍不得先生碰见熟人常去跟他们握手,我总会没礼貌地扳下他的手,不怀好意地盯着那些人,舍不得先生哭笑不得。

因为那个时候我心里觉得,他只能是我一个人的爷爷。

我们在人海里,悄悄走散

父亲是三天前的一个下午来的,当时无人在家,他搁下背篼,蹲在门口抽叶子烟。傍晚,楼上的张婆告诉我,她下楼撞见父亲,以为是盲流,呵斥他走开。父亲惶惶不安“这是我儿的家呢!”我向父亲求证此事时,父亲正在厨房择菜。他像犯了错的孩子,局促地站起来,搓着双手,目光游移,嗫嚅着“下次,我一定穿周正一点儿。”我本是怕父亲的心灵受到创伤,欲安慰他一番的,岂料他不但没有半点儿委屈和愤慨,反而为自己丢了我的脸而深感愧疚。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痛。

家里不宽敞,我们把父亲和儿子安排在同一间屋里。父亲进屋不久,我就听见巴掌落在脸上的声音,开门一看,见儿子正大吵大闹“你脏,你脏,不准你亲我,滚出去!”父亲不知所措地捂着脸。

我对儿子动了武,大怒“他是你爷爷,你爸爸的爸爸,我是他一手养大的,你知道吗,小子?”

听到儿子的哭声,妻子一把把他抱过去,对我怒目而视。

父亲垂着手,呆呆地站在一旁,又像犯错一般。

夜已深,我还听见隔壁父亲辗转反侧的声音。

次日早晨,妻子用不友善的腔调提醒父亲“茶几上有好烟,有烟灰缸,别抽叶子烟,别乱抖烟灰。别动音响,别动煤气灶,别动冰箱,别动电视……”父亲谦卑地说“就是叫我动,我也动不来的。”中午我和妻子回来,看见满地的水,父亲正蹲在地上,拿着帕子,手忙脚乱地擦地板。妻子一甩手进了卧室,“砰”的一声关了门。

父亲立即又像做错事一般,不知所措起来。我按按他的肩“爸,您想帮我们拖地板是吧?”父亲点头。我便拿出拖把,给他示范了一番,然后交给他“您试试。”父亲拖净了剩下的半间客厅。他看了一遍又一遍,然后望着我,一脸感激。

下午下了一场小雨,下班回来不见父亲,妻子顿时火冒三丈,对我大发脾气。我和她唇枪舌剑,互不相让。正斗至酣处,门铃响了,父亲站在门口——湿漉漉的头发搭在满是皱纹的额头,松树皮一样的手提着一只塑料袋。他鞋也没脱就进了屋。妻子哼了一声,又进了卧室。我说“爸,吃饭吧!”父亲说“吃吧,吃吧,我孙儿呢?”孩子被妻子送到岳母家去了,若父亲知道内情,一定会伤心,我只得对他撒了一个谎。

父亲盯着我看了一阵子,若有所悟,默默地离开饭桌,打开身边的袋子,拿出两袋核桃粉、两瓶蜂糖、一袋健脾糕。父亲说“我去买东西了,不会买,也不知你们缺啥,就琢磨着买了这些。”父亲顿了顿,又说“蜂糖治胃病,你记着,一早一晚都要喝一勺;她是用脑的人,核桃粉补脑;孙儿胃口不好,瘦,就给他买了健脾糕,吃了开胃。”父亲最后从贴身衣兜里掏出一只塑料袋,说“这5000块钱是我卖鸡卖猪攒的,都攒三年了。我用处不大,你拖家带口的,用得着,拿着。我明天要回去了,你有空就回来,看看你妈和你爷的坟;没空回来,爸也不怪你,你们忙,单位纪律严着呢!”

说完父亲笑了一笑,摸出叶子烟,正要点,可能想起了妻子的嘱咐,又揣了回去,但舌头舔嘴唇的细节让他此时的烟瘾暴露无遗。我给父亲卷了支烟,也给自己卷了一支。我俩中间隔着张饭桌,面对面坐着,烟雾缭绕,都不说话。

父亲执意要走,他说他惦念屋边的塘,惦念塘边的田,惦念那条跟他一起走东家串西家的大黑狗,怎么留也不行。我决定叫辆出租车送他回去。富康车开到父亲身边,一生都没有坐过小车的父亲却不知怎么打开车门。他的手在车门上东摸西摸,一脸尴尬。我上前一步,弯下腰来,打开车门,服侍父亲坐进车,再为他关上车门。父亲伸出头来,一脸的幸福,他在为儿子的举止激动啊。他说“儿啊,爸算是村里最有福气的人了。”说完,抬手抹着眼圈,憨憨地笑着。

我顿时百感交集。我活在世上,活在城里,活在官场,曾在许多人面前弯过腰,为许多人开过车门,但从没有为父亲弯腰开过车门。我为别人开车门的时候,从没有像今天这样毕恭毕敬,表里如一。父亲是农民,我是干部;父亲是庄稼人,我是城里人。父亲这辈子已无法超越我的高度,但我有今天全仰仗父亲的奠基。父亲为我弯了一辈子腰,吃了一辈子苦,操了一辈子心,而我呢,仅仅为他开了一次车门,就让他心满意足感动异常……

车越开越快,望着父亲离这个人情淡薄的城市越来越远,突然有一种冲动让我心头一颤,泪水潸然而下……

看得见远方,追得上路人

很多人在起点预备的时候,都会把目标看得很远,但真正跑起来的时候又觉得苦累,身边的人气喘吁吁抹着汗,于是跟随他们一并停了下来,驻守在半路,觉得这样也挺好。但时间一久,再看看当初定下的远方,虽遥不可及但心有可惜。

近视先生说“一个人最悲哀的,不是看不见该努力的终点,而是把你所在的咫尺,当成你以为的远方。”

近视先生出生在城市的郊县,因为爸妈工作的关系,几乎从未踏出过小城。上的小学在他家背后,中学步行不超过五分钟,好不容易高中毕了业,结果顺了父母的意思,报了离家驱车半小时就到的艺术院校。上了大学才第一次感受到不住家的滋味;才看见市中心的全貌;也才知道沃尔玛是超市;有个特别贵的冰激凌叫哈根达斯。

这不是家里穷,而是在世外桃源待久了,与时代有些脱节罢了。

因为是独子的关系,近视先生从小被家里惯着,三岁就开始疯狂看电视,结果小学一年级就戴上了眼镜。在同龄女生开始钟爱帅哥的年纪,他却对不起自己的五官,活生生颓废成屌丝。但他没有半点儿危机感,因为他觉得近视有眼镜可以戴,屌丝也有人爱,不需要太忠于学习,反正毕业去爸爸的单位里工作。

独立能力极差的近视先生用了半个学年的时间适应大学生活,然后剩下半年则是跟室友一起全心扑在网游事业上,选择性逃课,食堂跟寝室两点一线,把生活费全买了游戏里的装备。那个时候,四个哥们儿感情极好,他觉得,这就是他要的大学生活。

大一快结束的时候,寝室一哥们儿的爸爸出了车祸,直接退了学;一个“出了柜”,住到别的男生寝室去了;唯一剩下的一个谈了场半个月的恋爱,要死不活,从此意志消沉长在了床上。网游没了战友,近视先生也自觉无聊便搁置了。大二的选修课上,近视先生认识了一个喜欢跑酷的男生,在他的熏陶下,剪短了头发,晚上陪他一起去操场跑步,白天下了课就去各个教学楼里为他记录“上蹿下跳”的视频。没想到不过半年时间,近视先生把肌肉给练出来了,圆脸也有了棱角,因为变化太大还被女生追捧纷纷寻求塑身良方,掀起了全校跑步健身的风潮。后来受邀在艺术节演讲,被学姐鼓动,在惊天动地的尖叫声中,让眼镜店小妹把人生中第一枚隐形眼镜塞进了眼睛。

自此,近视先生成了系里公认的男神。

近视先生从未发现自己还有这般潜力,被一口一个“帅哥”叫着,自然也就信心倍增。后来越来越多的人认识他,接近他,哪怕都是没有营养的交集,也让他在鼓励和羡慕中重新认识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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