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交锋(一)(1 / 2)
“哈哈相濡以沫黄律师你不要污辱这个词这种肮脏恶毒的女人连自己的孩子都能下手都说虎毒不食子她比老虎还狠我张自力瞎了眼忍让了半辈子才会把这条毒蛇一直放在身边。”
张自力厌恶地看着李红霞“今天我是一定要离婚的如果今天没离婚我是不会走出这个法院的。”
又是一个以死相逼的例子就算黄一曦不能确定他是不是真有病但是法院遇到这种情况也会判决离婚的何况他本来寿命就没有多少。
这也是黄一曦已经意料在内的结果现在的社会就是怕这个狠的怕不要命的法院也不例外尤其是因为离婚案件被当事人伤害的法官和律师都不是少数。
更不用提法院和法官在这场官司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李丽娥赶紧出来刷刷存在感已经到最后关口了“被告及被告律师如果可以调解离婚的话你们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有什么要求?”
黄一曦在开庭前已经问过李红霞她的愿望就是一家人有一个落脚之处不过她现在还不想把底牌亮出来。
“我的当事人不忍原告孤零零地走最后的那一段路所以我的当事人不同意离婚如果法庭判决离婚的话那么我代表我的当事人要求除了分割夫妻共同有财产外同时要求对方当事人对我当事人多年的冷暴力提出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为二十万元人民币。”
黄一曦的一席话立刻激起千层浪张自力话冲口而出“不是说不敢想我的财产吗?瞧瞧总算露出真实面目了吧?”
黄一曦冷笑不接话她所说的除了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大一些其它都是李红霞应该的。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按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超过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