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5章 不公平的协议(1 / 2)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奥朗德总统与同居女子所生育的4个孩子完全享有与婚生子女包括财产继承等完全同等的权利。”康明扬最后补充。
“假若一方不幸呢?另一方的权利呢?”林舒芳继续问。
她是遭遇过这种痛苦的人幸亏她本人有工作有退休金不然的话只能象陈丽花一样一个月领着微薄的扶养费过日子。
可是不管怎么说当初没有工作的陈丽花可是靠着那些微薄的抚恤金和扶养费养大谢永辰。
如果谢永辰没有发达那么现在的陈丽花依然得靠这笔钱渡过她的晚年。
不过即使是现在陈丽花这么有钱她每个月的账户上仍然也有这笔款项进账。
不得不说政府的仁慈。
当然林舒芳忘记了一点商洛宇不是组织中人如果他先走哪怕是丧失劳动力的黄一曦也不可能因他的关系拿到扶养费过日子。
这个问题很细也很偏黄一曦也不知道国外有没有这块福利。
不过他们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很健全也很发达或许有覆盖到这些甚至是大家不知道的其他方方面面。
黄一曦看向商洛宇她是没有研究不过在国外生活这么多年的商洛宇一定非常清楚。
商洛宇摸了一下鼻子“签署同居协议的当事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但可以通过立遗嘱继承遗产。”
商洛宇趁机表白“我的父母他们有工资且我也为他们留了一笔安度晚年的基金以后不管我和黄一曦的关系如何我的保险和财产的唯一受益人是黄一曦和我们的孩子。”
众人哗然这是人是你的钱也是你的节奏呀。
“国外是国外国内是国内我国的法律始终只有承认结婚从没有听过允许什么同居协议的。”不甘心的李玉珍出来蹦跶冷笑道。
她根本不相信商洛宇的话。
男人靠得住母猪会上树。
她真的不理解这么多人站在这里听商洛宇洗脑干什么?
说一千道一万撕开那些好听的话这就是无证苟合呀。
大家都没想到吧这就是斯文败类呀都说结婚是男人给女人最高的尊重还以为两个人有多相爱呢结果还不只是如此如此。
李玉珍很兴奋。
她就见不得黄一曦过得好。
林舒芳心情很复杂理智上觉得这份同居协议不错感情上好象接受不了。
“如果是问我的意见我还是接受不了婚姻法有规定夫妻互有相互忠诚的义务同居协议有吗?只要一有外人随时分手就分手。”
要知道不管怎么样始终是女人吃亏。
“是呀阿姨以后要是一曦有了别人我就吃亏了还是结婚吧。”